之后,娜塔莉和佩珀就召開了發布會,宣布斯塔克集團得到了超級英雄們的授權。以后所有和超級英雄們相關的版權問題,都會斯塔克集團負責!
嗯,嚴格來說,這依然是非法,無效的。因為沒哪個超級英雄會真的會在授權文件上留下自己的真名。不過這種事……對吧,原本就不正常。
所以為了避免一些麻煩,斯塔克集團宣布,在他們召開發布會的那一刻之前的所有侵犯版權行為,他們都不予追究。
但之后就必須付出一定的版權費。這個版權費需要和斯塔克集團專門成立的版權公司進行洽談。
同時斯塔克集團保證,所有相關收入都會被收入進一個專門的基金,這個基金將會用于所有超級英雄所在城市的慈善。關于慈善基金,斯塔克集團的金融部已經開始籌備,將會在下個月上線。
這個慈善基金會的內容非常龐大,包括對貧困人口的救濟和就業培訓,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和教育,對警察的補助和幫扶,對貧困地區的建設和投資等等。
這樣,這次風潮朝漸漸退去。
但也正是因為如此,蝙蝠俠等人的名頭真的風靡整個世界。
不過這也給馬特造成一定的麻煩,因為他完全不知道從哪里入手找蝙蝠俠。
馬特其實有更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找凱。
現在基本該知道的人都知道,凱和蝙蝠俠有聯系。至于怎么聯系的,沒人知道。反正九頭蛇和神盾局沒查出來。
可是自從上次因為懲罰者的事情之后,馬特已經和凱分道揚鑣了,倒不至于朋友都沒得做,但……關于義警這件事,馬特不覺得自己和凱有合作的基礎。他和懲罰者是一類人。
反倒是蝙蝠俠很和他的胃口,因為蝙蝠俠就秉持著不殺原則。
哪怕是那些手和會的忍者,蝙蝠俠依然沒有殺一個人。
這是馬特自己都沒想到的,想到那些忍者做的事,馬特自己都忍不住干掉了幾個忍者,因為那些家伙全是怪物!根本不能算人。可偏偏蝙蝠俠就做到了一個不殺!
這在別人看來,是傻瓜的做法。可在馬特看來……這簡直是偶像!!!
但問題是,他真找不到蝙蝠俠。
事實上,這個世界上還真沒人能找到蝙蝠俠。除了凱!
可是好巧不巧。
最近那些破事不是鬧的很熱鬧嗎?
凱覺得,蝙蝠俠還是要多出來走動走動,媽蛋,那群人就是看蝙蝠俠很少出動,所以才肆無忌憚的那蝙蝠俠的名號開玩笑。真的是!
所以凱覺得,自己應該多放放自己分身出去活動活動,好歹讓那些蠢貨稍微冷靜一點。
分身這個異能,凱一開始一直不覺得這玩意有什么用,最多就是掩人耳目,可隨著金手指收集的能量越來也多,凱將能量點消耗在了分身異能之上之后,發現這玩意真特么好用!
分身異能隨著接受的能量點越多,本身的作用也越來越強。
雖然依然弱于本體,可維持的時間越來越長,這也導致了,分身可以遠離本體。
這也是凱能夠頂著幾個馬甲到處浪的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