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五章食邑與熙國制度!
在打下兩國后,姚云【墨龍鼎】、【鎮山印】等一眾禮器,凱旋而歸。
夫人流蘇、二長老巫通、國相孫沐月攜百官,熙都萬民,于郊外二十里接應,場面極其隆重浩大。
“恭賀大王得勝歸來!”
在一片歡慶聲中,姚云等人將【墨龍鼎】、【鎮山印】以及其余一眾殘破禮器迎回巫廟,為熙國增添國運。
二長老巫通見到如此多的禮器,其中還有兩尊鎮國禮器,嘴都笑咧開了。
多少年了,他終于能夠再次供奉如此多鎮國禮器了。
滿面春風的二長老巫通立即開始忙活盛大的祭祀活動。
術業有專攻,姚云將鎮國禮器以及一眾禮器交給二長老巫通后,沒有再理會,而是轉頭與國相孫沐月商議接管、治理墨國、山遠國的諸多事宜。
接管了兩國,熙國的制度自然需要新的地方繼續延續。
當今諸夏天朝,施行分封制,天下乃是天子一人所有,天子將土地與百姓分封給諸侯,諸侯享有極高的區域自治權并承當相應的義務。
在諸侯國中,諸侯們又分封卿大夫,卿大夫又分封給士,層層受封。
天下土地名為公有制,實際上是貴族所有的公有制,而在熙國,土地屬于姚云與國~家,姚云將土地的經營權承包給百姓,用這些來收租,收稅,抽取農夫們的勞動剩余,用于壯大熙國。
當然,農夫們可以交易土地經營權,用于擴大再生產。
而熙國的高級煉氣士、重臣、姚云也分封賞賜土地,不過不是將土地所有權分封出去,而是將土地受益權分封出去,土地經營權則受熙國調度。
這與諸夏天朝不少諸侯國施行的“食邑”類似,但又有不同。
在“食邑”制度下,貴族可以向百姓收租收稅。
而熙國封地上的百姓仍然向熙國納稅,土地租金也是上交國庫,然后再由國庫封賞給熙國新興士族。
這種制度下,熙國的新興士族所獲得的收益并不少變少,反而增加不少,尤其是這些年,熙國糧食畝產年年高漲,土地收益不斷增加,熙國的新興士族的財富也隨之水漲船高。
更何論,熙國商業發達,這些士族將封地收益投入到商鋪、作坊中,收益比他國“食邑”貴族高很多。
一樣大的封地,熙國新興士族富有的多。
打個比方,熙國就是一個股份制公司,姚云與國~家是大股東,運營管理,創造收益,士族是小股東,為國賣力,享受分紅。
如此做得好處在于,廣大百姓與國~家掛鉤,與普通世族脫鉤,加強中央集權,整合熙國資源,有助于激勵百姓勞作生產。
墨國、山遠國實行的都是“食邑”制度,兩國貴族可以向治下百姓收租收稅,與熙國的制度有所不同,在這種情況下,熙國自然是需要對其進行取締,在全國范圍推行熙國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