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一點不難看出,他喜歡掌控全局,不允許任何人超出他的控制范圍。
“有什么想說的嗎?”
面對黃志誠的問題,林耀還是不說話。
黃志誠是想讓他服軟,可林耀并不想這么做,因為他從不認為自己是誰的狗,也沒有人能拿他當狗看待。
“不想說啊,那簡單,公事公辦,去里面反省幾個月吧,社團的事先放放,腳步太大容易扯到蛋。”
黃志誠收回目光,開車駛向警署。
林耀輕蔑的一笑,他早就知道黃志誠靠不住,卻沒想到這么快就被他擺了一道。
也對,他們本就是相互利用,不管是誰的利用價值先消失,都會被對方一口吞掉。
這一次,黃志誠只是想給他一個警告,讓他清醒一些想想怎么當狗。
換成他,可能比黃志誠做的更絕,一點后患都不留。
當然,林耀能想明白黃志誠的目的,卻不代表會原諒他。
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有些事,差不多可以開始了。
黃sir,謝謝你給我機會,但是很抱歉,我不會給你機會的。
油尖旺區總署...
“姓名?”
“林耀。”
“性別?”
“男!”
“你和陳超是什么關系,來碼頭倉庫做什么?”
“我和陳超沒關系,來碼頭倉庫是因為陳超抓了我的朋友,我是來跟他要人的。”
“你是不是社團份子?”
“不是,我是好市民。”
“好市民會在天黑后帶著百來號人,到碼頭倉庫和偽鈔集團的核心人物談判?”
“阿sir,我朋友多行不行,法律上沒規定朋友多也犯法吧?”
“林耀,你不要心存僥幸,我這里有一份資料,上面記載了你作為群星社首領,指使與策劃了多起惡意傷害案,我們現在要控告你非法組織幫派活動,聚眾鬧事,擾亂治安,你可以打電話給律師了。”
“非法組織幫派活動,聚眾鬧事,擾亂治安,這跟欲加之罪有什么區別?”
林耀攤了攤手,看著審訊室內的攝像頭:“這三項罪名頂多關我半年,我有權有勢,兩三個月一定能保釋出來,除了惡心我沒有任何用處。”
負責審訊的警員不說話,黃志誠也沒有再現身。
林耀沉默了一會,明白黃志誠就是要惡心他,凸顯自己的權威。
姓黃的太不了解他了,他見過更厲害的,怎么會被這種小把戲嚇住。
“帶他去拘留室!”
房間內響起黃志誠的聲音。
林耀不屑的笑了笑,站起來向著拘留室走去。
出門時,正好黃志誠從監控室內出來,背對他向外面走去。
看著黃志誠的背影,林耀舉起了自己的右手,比化成手槍的樣子,小聲道:“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