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知了公司不能無故解除勞動合同,也不能擅自更改崗位,薪資以后,他就心中放下了心。
因為他感覺不怕什么了。
就算是公司知道了他打算和楚紅一起走的事,沒有證據,也拿他沒辦法。
就算要辭退他,也要按照法律規定給他補償。
甚至在詳細了解了勞動法以后,他還有點遺憾:因為新藝公司的人事部太正規了。
如果新藝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他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只要有工作的相關證據:比如郵件,各種文件,工作記錄等等,就可以要求公司賠償自己兩倍的工資。
而如果新藝公司簽的合同不正規,或者工資數作假,同樣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不過后來他就想通了:就算是得不到賠償,至少他也有了保護罩,勞動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不經過雙方同意,不能隨意更改和撕毀。
所以他今天才這么囂張,直接站起來指責蘇洋。
不出他所料,蘇洋好像對這些確實不了解。
因為蘇洋看著他,一副對勞動法一無所知的樣子,問道,“是嗎?我違什么法了?”
李富直接拿出早就準備好的材料,然后讓前面的人傳給蘇洋。
很快材料就傳到了蘇洋面前。
見蘇洋拿起材料看了起來,李富給剛才幾個被點名的“同胞”使了個眼色,然后說道,“你違法了勞動法。在員工沒有同意的情況下,你不能擅自給我們調整崗位。”
“甚至,你如果打算辭退我們,都必須要給予我們經濟補償。”
蘇洋看著手里的資料,淡淡的點了點頭,然后說道,“我怎么舍得辭退你們呢?你們可都是兢兢業業的員工。我只是感覺可能新崗位更適合你們。”
李富得意的笑了笑,“蘇總,適不適合不是您說了算的,是要勞動合同說了算。”
蘇洋云淡風輕的點頭,“對。咱們是一個正規的公司,肯定是要用合同說話。所以你和公司簽一份新合同不就行了嗎?”
李富嘴緩緩張大,用像看神經病一樣的眼神看著蘇洋。
他都懵了:這個新老板是傻子嗎?還是自己表達的不夠明顯?
難道他以為自己能和他簽一份廁所打掃協議?自己腦子抽了去簽那個?
這樣智商的人也能當老板?
那自己能當十個公司的老板!
不僅他疑惑,在場的其他員工也疑惑。
被蘇洋點名的那幾個員工已經以為蘇洋是個神經病了。
不是神經病的話,憑什么會認為自己九個人會心甘情愿的去簽署那份新協議?
自己好好的經理,總監不干,去打掃衛生?
這不是神經病,是什么?
而像普通員工雖然沒有這么偏激,但卻也認為蘇洋異想天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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