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盡量張大了嘴巴,把勺子伸進了嘴里,讓他的唇齒都不會碰到勺子和粥。
但即使這樣,恍惚間,他還是感覺自己嘴在灼燒,毒藥像是滴在了他的舌頭上,蓖麻毒蛋白像是融入他的細胞中,肆虐的破壞著他的健康細胞。他仿佛看到了自己身體的每一個細胞都被緩緩的滲透,破壞,他自己也慢慢的腐爛...
就在他嘴將要合上的那一刻,他終于忍受不了那種心里壓力!猛地把勺子給甩出來,扔到地上,然后蹲在地上不停的嘔吐,像是想把所有的“毒素”全都給吐出來一樣。
只因為他害怕了...
吐了一陣以后,羅毅看向坐在椅子上的蘇洋,蘇洋就像是事先早就知道了這一切,只是冷漠的看著他。
他不由的感覺渾身冰冷,第一次感覺到了這個新老板的可怕。
難道這個新老板早就知道了?
不應該啊...自己做這件事根本沒告訴過第三個人。怎么會被他知道。
但如果他不知道,為什么不好奇或者懷疑自己的為什么嘔吐?
羅毅百思不得其解,只能一邊干嘔著一邊繼續注意著蘇洋的動作。
結果他就看到蘇洋根本就沒有吃他帶來的油條,只是把那根油條扔回到袋子里,還拿出張濕巾擦了擦手。
他不由的心中一凜,知道自己肯定是暴露了。要不然蘇洋不會這么機警和運籌帷幄。
想到這,他大腦飛速的運轉著,不由的想起昨天和朋友聊天時開的玩笑。
昨天在拿到毒藥以后,他開玩笑的問朋友,如果自己暴露了以后,怎么做對自己是最有利?
他朋友開玩笑的說,一定要把東西打翻在地,然后自己打電話報警自首。只要打翻東西,然后打電話自首,就屬于【犯罪中止】。
按照他朋友的講解,就算是他想殺人,但只要中止了自己的行為,那么按照“刑法第24條第2款規定: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的條款,自己就可以免于處罰。
但是自首這件事一定要快,一定不能讓對方報警。
因為一旦對方報警,他就是因為非主觀原因造成的【犯罪未遂】。就算是找好律師打官司,估計也至少判三緩四,也就是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就在他回憶著昨天的玩笑的時候,突然他看到蘇洋從口袋里掏出了手機。
見到蘇洋拿出手機,羅毅第一反應就是蘇洋要報警!
如果蘇洋報警了,他就是至少緩刑四年啊!
所以他連忙大喝一聲,沖到桌前,一把把粥打翻在地,然后拿出了自己的手機撥打了110!
他的大喝把門外的潘招娣給驚動了,潘招娣一腳踹開門沖了進來。然后擋在蘇洋面前,保護著蘇洋。
潘招娣過火的舉動顯然也引起了公司里其他人的注意。
于是...羅毅就在這眾目睽睽之下,自己報警把自己抓了起來...
這騷操作真是閃瞎蘇洋的...眼。這人是有病吧?
先是要給自己送早餐,然后雖然自己發現了異常,但是因為不知道這早餐里有什么危險,所以也沒揭穿他,只是逼著他先吃。
被自己一逼,這家伙居然真的乖乖的去吃這加了料的粥。
蘇洋原本還以為他是個真漢子,真能吃得下這粥,結果粥沒到嘴里,就吐了,吐完了以后站起來打翻粥,自己報警把自己抓了起來...
這種新奇的腦回路蘇洋感覺真的不是正常人有的。簡直是一朵奇葩。
在想想同樣有點不太正常的林嘉莉,蘇洋感覺藝人天天在聚光燈下,又經常扮演別人,果然都是“變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