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林天縱這個舅舅解釋過,好的唱片,買到一百多,甚至兩百,都屬于正常價格。
他這個簡化版的唱片,原本頂多就是四五十的價位。
但是由于聽外語歌曲的人,基本上都挺舍得花錢的,所以李總直接就定價到七十。
情況表明,李總的判斷是對的。
而東海林有不同的看法。他覺得這要是價格定在四五十,會不會賣的更多一點?
對此,林天縱嗤之以鼻。
音樂這東西,喜歡的人,不管怎么樣都會喜歡;不管你怎么樣,都不會喜歡。
這類商品,本來就是靠刺激人的感官來獲取價值。
產生共鳴的人,多少錢都愿意花。
而對這音樂完全沒有興趣的人,你就是便宜道五塊錢一張唱片,他也不會問津。
東海林細想了一下,還真是。
對于喜歡的東西,在沒有其他期待的情況下,價格哪怕是偏高一點,東海林在需要的時候,都會買。
音樂就屬于這類情況,或者說整個娛樂圈或者說是文化產業,販賣的東西,都屬于這類情況。
從偶像,音樂,到一些個冠名,甚至貼圖的周邊東西。那都是沖著一類人去的——對這些東西產生共鳴的人——通常叫做‘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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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里就能看出版權對于樂壇的重要性了。
這有版權保護的時候,唱片買個十幾萬張,都屬于正常。
好一點歌手,加上好一點的專輯,唱片幾十萬張,甚至過百萬張,那都不是夢想。
而頂級的歌手,一張唱片,光是在國內就能買幾百萬張。擴散到周邊的話,唱片上千萬張的銷量,也不是夸張。
而是真實存在。
很多創作型歌手,靠著唱片的銷量收入,就能過的很滋潤。這也保證了他們能有更多的動力,時間和精力,投入到歌曲的創作中去。
而不是像東海林所在的時空。歌手基本上就是賠錢貨的代表。
一個歌手,要么做副業,如開始餐飲店;要么就是上綜藝,或者自己做綜藝節目;才能養活自己。讓自己有錢有時間去做音樂。
而娛樂明星做餐飲,十個有九個半是賠的底掉!
賺錢就沒幾個。
或者就是粉絲經濟,紅火一段時間,然后就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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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雖然東海林唱片賣出去了。
但是錢卻沒有馬上到手。
這唱片公司,是三個月結一次賬。所以他起碼要等到下學期開學的時候,才能拿到第一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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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唱片的發行,東海林倒是沒什么感覺。
不過身邊的人倒是一臉的驚奇。
“海林哥,你發唱片了!做明星什么感覺?是不是很開心?以后以上街的話,要不要帶口罩啊?我看那些明星都是這樣的?就是怕被人認出來!”
“哥!你說你一張唱片能分百分之十?一張唱片賣多少錢啊?那你現在賣了多少唱片啊?有沒有一百萬張?假設一張唱片一百塊的話,你就能分十塊!唱片賣了一百萬張的話,那你就是千萬富翁了!那我就是千萬富翁的妹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