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滾釘板也不一定就百分之一百就會死,據說那釘板也是有講究的,別看鐵釘排得密密麻麻,但是并不是很長,所以雖然滾過之后,戳的一身血窟窿,但是也不是誰都會沒命留下。
而且,據說在古代,這種鐵釘板還有兩種規格,一種是三百八十枚鋼釘的,還有一種則是只有八十一枚鋼釘的。大家都知道,這鋼釘越少的,自然受傷就越厲害,雖然只有八十一枚,但是卻能釘釘入肉,直戳到底,可謂是能要了人的老命不可。據說,這種只有八十一枚鋼釘的,一般是用來對付那些惡意告狀的刁民,誰滾誰死,甚至往上一趴就是一個死。
總之,在古代,越級告御狀,幾乎就是拿著自己生命去賭博的。
當然,這也是有原因的,如果不設這種規定,那么人人越級告御狀,一些雞毛蒜皮的案件也跑去找皇帝告御狀,那這皇帝豈不忙不過來了?那這天下又何必要養這么多的衙?
所以,這滾釘板,算是給告御狀的刁民設的懲罰。
在古代,陽間越級告狀尚且如此,而陰曹地府之中,又怎么可能讓你隨便就可以跑去閻王面前告冥告呀?
要向閻王告冥狀可以,那就先受刑吧!
據說,在陰間告冥狀,受的刑并不是滾釘板,而是撥皮抽筋。
一些陰魂死的冤,要告冥狀,只要敢擊鼓喊冤,自有鬼差過來,把來人衣服脫光,呈“大”字形捆綁于四根木樁之上,由襠部開始至頭部,開始撥皮。
告狀之人,看著自己的皮不斷被撥,先不說他要承受多大的痛苦,單說這一種場景,都能把他嚇個半死,那種恐懼,是無法言表的。
當從身的皮都撥掉之后,接著就開始抽筋,這筋不是劃開肉來抽的,而是從手掌和腳掌打個洞,用鉗子夾住筋的一頭,直接整根整根從身體里往外抽出來的。根根連肉帶紅,受刑之人生不如死,慘叫震天。
陰間告冥狀,要受刑罰的原因,其實大致和古代的陽間相差無幾。
閻王是誰呀?地府是高行政主官,每天日理萬機,哪里有功夫天天聽這個那個喊冤的。
何況,亡魂無數,每天都有人死,這有冤屈的亡魂又何止萬千?加上,因果本來就自有天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無論誰做了惡事,都難逃一報,其中有著嚴謹的天道法度。可是你到好,非得跑來喊冤擊鼓,打擾正常的因果秩序,當然就要受刑罰了。
于是乎,便有了撥皮抽筋的刑罰規定。這樣一來,自然就沒人敢輕易告冥狀了,大家按著法度來走,地府有七十五司,什么詞狀司、追取罪人照證司、惡報司,每司有每司的職責和管轄,為惡的有追取罪人照證司的鬼差去查證,一旦證實,便會由惡報司去判,一切都有秩序可尋。到底是現世報,還是來世報,都有著章法可依,地府也就不會亂了套。
也正是因為如此,所以這告冥狀的人,要么就真是冤情重大,要么就是鐵了心要見到仇人現世報,可謂都是一些怨念極重的亡魂。
所以,聽到眼前的劉義,他竟然說持有閻王赦給他的‘報冤令’,這擺明了就是說他已經去告了冥狀了,你說我能不吃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