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魂亦稱“喊驚”、“喊魂”等。后世嬰孩兒童若驚嚇所致,以致魂不附體,此時即須叫魂收驚,使魂魄歸來,除病消災。
叫魂,各地風俗不一,在北方,有的是父母用竹竿舉著丟魂孩童的衣服,在三岔路口去喊他的名字。在北方,有的是于檐下、床頭或受嚇的地方,燒幾支香及冥紙,將孩子衣服在火焰上方前后擺動,手拿菜刀或剪,在地上拍響,再將米粒撒向四方,口中呼喊:“東方米糧,西方米糧,南方米糧,北方米糧,四大五方米糧。某月某日某某(小孩名)童年來歸啊!請到九天玄女、接魄童郎,畀返某某肚膽來歸啊!”等等。
不過,叫魂,主要是人活著,魂受驚所致的魂不附體,而胖子這種情況則不同,他是陽火全滅,人已進入半死狀態。說直白一點,胖子等于是死了。
所以,這種時候,就不是叫魂了,而是得招魂。
招魂和叫魂,兩者最大的區別就是,叫魂是幫活人叫魂,招魂則是幫死人招魂。
在陰陽行當里認為,客死在他鄉的魂魄找不到歸途,這個魂魄就會像他的尸體一樣停留在異鄉,受著無窮無盡的凄苦。他也不能享受香火的奉祀、食物的供養和經文的超度。這個孤魂就會成為一個最悲慘的餓鬼,永遠輪回于異地,長久地漂泊,沒有投胎轉生的希望。于是,他的家人就要替他“招魂”,使他聽到那企望著他的聲音,他才能夠循著聲音歸來。
而眼下的胖子,就是需要招魂。之所以我不跟龍哥說是招魂,而說是叫魂,主要是不想嚇到他,我不想告訴他,胖子其實已經死了。
是的,哪怕還有脈搏,但是三盞陽火已滅,就等于是死了。
招魂的方法,與叫魂也有很大區別,叫魂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的,但招魂則是法術,須陰陽先生方可。道士手執引魂幡,幡系五條帶子組成,上面寫著五方的稱謂。另外需要有兩個人抬著一座紙札的彩亭,淮備歡迎死者的魂魄歸來。隨著這彩亭而行者,是死者的家人及親友。
到了郊外,這一行人朝著死者尸體所在方向停留下來。秉燭焚香以后,道士響動法器,招引長幡,口中高聲念著招魂之詞。念聲凄厲悠長,富有一種悲愴的情味。和著這凄厲的致詞的,自然是那跪在道旁的寡婦孤兒的哀哭和親友的悲淚。
這就是民間傳統的招魂法事。
不過,此時的我們可沒有招魂幡,就算要去制作,那也來不及了。于是,我就把胖子的衣服給脫了,罩在工兵鏟上面,充當招魂幡。
接著,又點燃一支蠟燭作為長明燈。
所謂長明燈,也叫引路燈,前文中有講過,就是給亡魂引路用的,亡魂在黑暗之中辯明不了回家的方向,此燈算是他們的‘指路’明燈。
當然,這盞燈也是不能滅的,長明燈一滅,招魂法術就破了,這魂也就真的招不回來了。
一切準備妥當,接下來,我就念起了招魂咒:“湛湛青天紫云開,朱李二仙送魂來。三魂回來歸本體,七魄回來護本身……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招魂咒一念完,接著,我就叫龍哥拿著蠟燭和用衣服簡易做成的‘招魂幡’到前邊去喊胖子的名字,叫他回來。
同時,我也對他叮囑道:“你只管到前面去喊名字就行,不管見到了什么,或聽見了什么,都不要去管。等什么時候衣服鼓起來了,你就回來。切記,不可以讓蠟燭滅了。”
這些雖然很危險,得一個人去前面叫名兒,但是事關胖子的性命,龍哥還是眉頭都沒皺一下,立即就拿著‘招魂幡’和‘長明燈’去了。
其實,之所以讓他去叫胖子的名兒,也是沒有辦法,畢竟越親近熟悉的人去喊名,越容易成功。龍哥和胖子自小一起長大,自然比我們親熟多了。
龍哥端著蠟燭,舉起招魂幡,一邊朝前方走去,一邊就開始高聲呼叫胖子的名字:“張賢成回來呀!張賢成回來呀!”
聲音非常凄涼,在這通道中顯得十分的詭異。
蠟燭是指路燈,喊名的龍哥則是引路人,引導胖子的魂回來。
“張賢成回來呀!張賢成回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