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沒說完,還有別的,酒類,你沒有關注過吧?承辦派對和小型表演?”達蒙達什繼續說。
“無非是靠知名度帶貨而已。”
宋亞不屑一顧,東西海岸嘻哈歌手互相DISS已經持續半年多了,吹牛老爹確實靠那件事搏了不少關注,他為Biggie量身定做的首專ReadyToDie也賣得非常好,Biggie也被紐約音樂媒體稱為東海岸能與2PAC并肩的人物。
但談到賺錢,吹牛老爹還看不到自己的車尾燈。
“不,我覺得你比吹牛老爹或者Biggie紅很多,這些錢能撿為什么不去撿呢?沒人會嫌錢多的,對吧?”
達蒙達什問:“你知道城市流行嗎?APLUS。”
“CityPop?本子那邊流行過來的曲風,很早了。”宋亞回答。
“是的,城市,流行,城市引領流行,本子經濟繁榮時期的城市生活正是造就那種曲風的土壤,而現在的米國城市呢?一到夜晚是我們老黑的天下,那么我們,不,你這種黑人巨星天然可以引領人們夜間消費的潮流,不是嗎?”
“有點意思了,繼續。”
宋亞想起來以前里克魯賓對自己說過類似的理論,黑人再窮也是城里人,而城里的東西肯定是時髦的……
“人們在夜里消費什么?夜店,酒吧,還有像你這里的派對。你帶起了熒光之夜的潮流,但我本來以為你會繼續挖掘這方面的潛力,但沒想到你去做了別的,當然你其他生意也非常成功。”達蒙達什說。
“我不想摻和夜店、酒吧生意……”宋亞搖頭。
“你忘了一樣大宗消費品。”
“酒?”
“是的,光紐約,每一晚的人們會喝下肚多少酒?這是個金礦APLUS……”
“釀酒成本高,周期長,而且基本上都是跨國大公司的天下了,高端更不好做,法國人很有一套。”
“酒類品種繁多,就是因為人們喜歡新鮮感,特別是雞尾酒,那么雞尾酒的基酒市場還沒有被大品牌分食干凈,特別是伏特加,成本不高,消耗量大,很多好牌子集中在東歐和毛子那,現在便宜得不得了。”
“我去給伏特加帶貨?”
“是的,沒錯,就是這個意思,你會賺到錢的APLUS。甚至不止于帶貨,你可以和伏特加企業聯合做一條副線產品,專屬于你的牌子。”
達蒙達什說:“雖然不一定像你的服裝和化工廠生意那么成功,但錢在眼前為什么不撿呢?我本來想等Jazzy走紅后和他一起干這個生意的,但現在他進去了,而且由于我當時不在紐約,判刑也最輕,他們還懷疑是我出賣了藏東西的地方……”
宋亞笑而不語。
“怎么樣?我的這個主意值得你收留我嗎?”達蒙達什問。
“可能吧,但我要找專業人士仔細商量一下,老麥克,派輛車送他回去。”宋亞從抽屜里取出一小卷鈔票,丟給對方。
“這不是打發我的錢吧?”達蒙達什捏著這區區幾百刀問道。
“我的信譽你不用懷疑,但現在你的話還沒得到驗證,所以……暫時只有這些,先省著點花吧。”
宋亞把他打發走,稍加思索就給宋阿生去電話,“老宋,華國產伏特加嗎?不產?葡萄酒和香檳呢?也很少是嗎?不不,白酒米國這邊喝不來……”
聊來聊去,第二天他又問了些專業人士,挑中了那邊歷史悠久的張裕酒廠,派宋阿生跑一趟,打算先和對方談好合資,再去想辦法收購一家毛子東部的伏特加酒廠,然后專開一條針對米國市場的副線品牌,專賣伏特加、葡萄酒和香檳。
名字嘛,他記得天啟Londe那首菲姬冠單的時候,歌詞里提及有種酒的名字叫GreyGoose(灰雁),但自己找來找去,發現市場上根本沒有這個牌子,現在正好可以用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