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張馳的意思,由王銘介紹了“八大條”的內容,這些是雙方合作洽談的基礎,也將會寫入正式的合同。
顯然,沙魯克在來之前多少了解過一些關于“八大條”的內容,他們心里是接受這八大條件的,不過,既然是合作談判,他還是爭取了一些,只是沒有成功而已。
見在這一方面神農堂藥業有限公司不可能讓步,他也沒有再堅持,干脆就爽快的同意了這一方面的條件。
然后雙方談的代理區域問題。
沙魯克提出來,這三種藥品不光在印度全境銷售,也將在印度周邊好幾個國家進行銷售,統一由他們公司進行代理,因為阿拉賓公司在這幾個周邊國家有完善的銷售網絡。
這沒有問題。
既然有成熟而完善的銷售網絡,那交給阿拉賓公司在這些國家銷售也可以,張馳同意了這一點。
談完這些,雙方就保證金的問題談了很久,最終敲定在四億五千萬,銷售代理合同一年一簽,一年之后如果阿拉賓公司沒有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這四億五千萬的保證金將退還給他們。
最后,雙方圍繞每月的銷售額展開談判。
既然是銷售代理,那阿拉賓公司每月必須完成一定的銷售任務量,張馳開出的條件是“獨活通滯口服藥液”和“益心補氣丸”每月的銷售額不低于20萬盒,養肝護肝茶每月的銷售量不低于30萬盒。
這么大的銷售量,沙魯克表示他們壓力很大。
他說了他的客觀的理由,如這些藥品在印度還沒有知名度,他們必須要去做宣傳和市場開拓,起碼剛開始那幾個月不可能賣出這么多的藥品。
雙方圍繞這個談了很久。
最終張馳表示理解,做出一定的讓步,最終銷售量肯定是這個不會下降,也相信印度這么龐大的市場肯定最少能賣出這個數量。
只是剛開始的時候可能有一些困難和壓力而已,于是張馳同意,合同簽訂的1-3個月內,“獨活通滯口服藥液”和“益心補氣丸”阿拉賓公司只要每月賣出5萬盒,養肝護肝茶只要賣出10萬盒就可以。
第4-6個月內,“獨活通滯口服藥液”和“益心補氣丸”阿拉賓公司只要每月賣出10萬盒,養肝護肝茶只要賣出20萬盒就可以。
第7個月開始,“獨活通滯口服藥液”和“益心補氣丸”每月的銷售額不低于20萬盒,養肝護肝茶每月的銷售量不低于30萬盒。
這相當于分三步走,然后節節升高,給足了阿拉賓公司去做市場開拓和宣傳的時間。
半年的時間,他們肯定能達到那樣的銷售量,如果達不到,張馳可能會考慮換人。
沙魯克對印度市場,以及對他們公司的市場銷售能力還是非常有信心的,張馳做出如此讓步之后,他打了一個電話回去征詢了阿拉賓公司高層的意見之后,最終他同意了這個銷售量。
至于藥品的出廠價格還是老規矩,“獨活通滯口服液”每一盒3000元,“益心補氣丸”每一盒2000元,養肝護肝茶每一盒1000元。
這個價格和這三種藥在國內的零售價格一致,至于阿拉賓公司在印度賣多少錢一盒那是他們的事情,只要每月能完成銷售量就可以了,就算他們賣幾萬塊錢一盒張馳都不會去干涉。
從上午到下午,雙方終于談妥了一切合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