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這個案子,當時我們也是下了不少功夫的。兩個案發現場附近所有的監控我都過上了兩遍不止,別說是相同的人了,相同的鳥都沒出現過。”張小加搖了搖頭,嘆著氣說道。
以張小加的能力,他若是說監控過上了一次,沒有發現相同的人,那么薛沐寒可以肯定換誰也看不出來。
張小加雖然平日里吊兒郎當,但是在案件查證的時候,本身的看人天賦加上認真仔細絕對是令其他人望塵莫及的。薛沐寒自己都甘拜下風。
一個團隊之中,相互配合協作才能發揮最大的力量,單打獨斗,在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做到。哪怕是調查司也一樣。
沒有足夠的情報積累,哪怕是調查司里面的天才,也做不到案情分析。這才是一切案件的基礎。
有人會說,警察非要等到不少案件發生,甚至成為系列案件之后,才有辦法抓住人。這事實上是一個誤解。就如同破壞要比建設容易一般,模式和風格都是需要積累的,情報也是。羅卡爾交換定律,兇手總會在現場留下痕跡。
但痕跡并不是證據,也不是能夠定罪的依據。沒有足夠的情報積累,對于兇手的全面分析和建立模型,你如何能夠預判兇手的行動,在對方下一次作案前逮捕對方?
人性總是瘋狂且具有慣性的。僥幸心理會發展成為定式。變成固定的心里因素,他們抓不到我,他們想不到我會這么做,當出現這樣的心里之后,也就距離落案不遠了。
顯然,預言謀殺案,若真的不是巧合,那么對方就是有絕對的自信不會被抓到的那種類型的人,他能把案件做成意外,做出近乎不可能的犯罪,這種能力,讓薛沐寒都有極大的興趣。
想要如此精確的殺死兩人,這個兇手就必須能夠從最基本的條件開始設計,知道受害人的所有情況,路線,活動范圍,可能的行動模式,甚至連對方的關聯者的情況和行動預測都必須一清二楚。
了解環境,知道相互之間的發展聯系,預計可能存在的突發情況,時刻做出調整和改變,將受害人引入自己布置好的設置之中。
正常來說,這幾乎是不可能做到的。就如同是死神來了一樣,甚至有種超自然的感覺。
然而,現實之中,超自然是不存在的。
薛沐寒依舊能夠肯定的就是,想要證實受害人是不是被謀殺的,就必須要去破壞條件,看看后續發展。若是親自動手反倒簡單了,但如果不是,對方利用信息的能力則說明已經完全超越的人類這個范疇。
當然,薛沐寒本身也有殺手锏。
案情本身沒有繼續討論的必要了,卷宗中的分析也可憐的僅有幾頁紙,其余的都是基本情況的記錄。
薛沐寒沒有耽擱時間,正好趁著省廳沒有其他什么重大案件需要操心,便是直接帶著卷宗回到家中,躺在了沙發之上。
鎮靜劑要慎用,之前幾次已經對薛沐寒的身體造成了影響,惡心,嘔吐等不良作用頻發。這次的穿梭,薛沐寒要慎之又慎才行。
至少,薛沐寒不想再遇到什么危機情況,再搞的自己必須利用鎮靜劑的方式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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