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害怕事件發酵起來,會讓輿論關注。這是很影響破案進度的,很多事情,欲速則不達。細致的調查不是一兩天就能完成的,必須要反復推敲,對任何可能性都要進行判斷和調查,得到確切的結論才算結束。
尤其是連環殺手的案件,說實在的,能夠連續犯案,并且不被抓到,對方必然智商不俗,安排細致,過程緊密,反偵察能力強,線索掩蓋能力也很強。
否則根本不可能上交到調查司來進行調查,早就會被人抓到了。
就好比眼前這個針對女性的連環殺手,對方沒有明顯的作案特征,也就是沒有給自己做什么帶有稱號性的標志,他僅僅是劫持女性,滿足自身**之后殺害,并不講求方式方法,也并不講求地點和儀式感。
對于警方來說,這樣的人很棘手。判斷案件的聯系性,本身就是破案的關鍵,現在能夠聯系起來的,也就是對方留下的DNA痕跡,有四名受害者是相同的,可以判斷是同一人所為。
但是與此同時,這也是唯一的共同點了。除非全國范圍內開展全面的DNA數據信息采集,否則的話,想要找到這個家伙,只能是大海撈珍,就算是目前,也沒有哪個地方有明確的線索。
“作案的地點還真是夠偏僻的,不是縣城郊外,就是荒山野嶺。話說這家伙是怎么把人帶到那里去的,正常女性可不會大晚上跑到那么遠的地方去。”
薛沐寒心里犯嘀咕。
四個案件之中,受害人都是在很偏僻的地方遇害的。
第一個遇害的是一名女教師,遇害的地點不是回家的路上,而是距離自己家所在30公里之外的郊外的一處荒地上,別說是女子了,就算是大男人也很少有跑那么偏的。初步的判斷,受害人應該是被劫持到那里,然后兇手實施犯罪,殺害受害人,留下尸體在原地。
然而這個過程,卻是沒有目擊者,甚至連對方是怎么把人帶過去的都不清楚。
第二個遇害的是一名銀行員工,死亡的時候穿著徒步的防風衣,應該是野外徒步的時候被盯上,然后實施犯罪的。這說明兇手是臨時起意,并不是計劃性的犯罪。但是同樣沒有留下什么痕跡。
死者的下體遭受了很大程度的創傷,兇手是個非常殘暴的存在,也沒有對自身的遺留做任何處理,能夠提取到DNA,只是光有這個,卻沒有多大的用處。
第三個遇害的是大學生,是在另一個縣城的廢棄工廠,因為環保不過關的緣故,工程被關停有一年時間,再次啟用的時候,卻是發現了失蹤有三個月的女大學生。與之前兩個相同,生前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傷害。當然也有DNA遺留下來。
第四個則是在距離第三個案件發生地七百多公里之外的二線城市,是在城市郊外的水壩附近,死者是一家公司的經理,身穿職業裝,明顯是正常工作日被劫持帶到附近,隨后殺害的。
死者本身沒有關聯,唯一的關聯就是DNA。四個人遺留下來的DNA,都同屬于一個人,這才有了連環殺手這個關鍵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