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任務獎勵,李斯特心情舒坦很多:“抖森又要學會新魔法了,看來這一次戰爭,讓它迅速成長起來。”
斯內德最后一劍對抖森的傷害,已經傷到骨骼。
不過以魔獸的體質,并不礙事,過一段時間就能自己養好傷口。但沒想到抖森連心靈都受到傷害,竟然需要盔甲增加安全感。
“那就給它打造一副,正好,戰死的大地騎士太多,精鋼盔甲成套收繳,完全可以拆掉幾副盔甲,將其中的一些盔甲碎片用絲線拴在一起,為抖森做一套狗鎧。”馬有馬鎧,狗自然也可以有狗鎧。
當下,他派遣扈從騎士,拆卸盔甲。
騎士的精鋼盔甲為了合身并且不妨礙行動,都是一片一片穿孔鐵片、用特殊的絲線拴在一起的。
只要收集其中的鐵片,重新拴一遍,就能組成更大的盔甲。
“你們就按照這種方法,給抖森制作一件類似馬凱的盔甲,明白嗎?”他指導片刻,便不耐煩起來。
身為騎士團團長,他的工作很多。
所以只能交給扈從騎士進行。
而他本人,則去參與戰利品分配以及未來作戰計劃——無法私分的戰利品自然會封存起來,可以帶走的戰利品,沒誰會傻到留給大公接手。如此慘重的傷亡率,是歷次開拓令之最,需要大量戰利品來彌補。
“沒有精靈,沒有貴重珍寶,但是從戰死的騎士身上,我們搜尋到不少魔力裝備,這些我會按照你們各個騎士團的功勞,分配下去。你們直接完成分配,一件都不要留下,別給其他人找到借口。”
伯爵說道。
李斯特等人自然應允:“是的,伯爵大人。”
所有騎士團中,黑色騎士團分到的魔力裝備最多,伯爵甚至把斯內德的佩劍也分配給了李斯特:“李斯特,我為你感到驕傲。我一直期待我們父子并肩作戰,然而從未想過這么快你便可以協助我斬殺天空騎士。”
伯爵欣慰的拍著李斯特的肩膀。
曾經最讓他失望的廢柴兒子,卻成為最優秀的年輕騎士,十七歲,已經能介入天空騎士之間的戰斗——盡管大部分功勞要算在抖森頭上,但李斯特本身的高超箭術,也是值得稱道。
“斯內德的佩劍,是一把不比我的佩劍差多少的寶石武器,它的劍刃材料如果我沒有猜錯,源自于某種中級魔獸的大腿骨,打磨得非常精致,并且讓魔法師鍍進去不少精金,無堅不摧!”
魔力金屬精金的性質,就是無堅不摧。
這是一把劍刃稍有弧度的大劍,有點類似英格蘭寬刃劍。
比李斯特使用的類似德國雙手劍外形的紅血劍,稍微短一點,但是劍刃更加寬闊。同樣鑲嵌有一枚寶石,是藍色的寶石,應該就是藍寶石龍所生產的藍寶石。
接到手中。
他不禁掂量一下這把劍的重量,比可能添加了秘銀的紅血劍重兩倍有余,不過感覺更順手一些。
骨質劍刃配合用魔法方式鍍進去的精金,讓它的鋒銳程度十分杰出。劍柄尾端鑲嵌的藍寶石,則讓它充斥著力量——藍寶石的魔力性質,在于力量,它能讓使用者發揮出更大的力量。
和紅寶石增幅斗氣的屬性,明顯不同。
“它的劍柄上雕刻有魔法陣,能夠快速抽調藍寶石的力量,從而爆發更大威力一擊。讓抖森受傷的那一劍,應該就是發揮這個魔法陣的威力。”伯爵解釋道,“你現在可以為它起一個新的名字了。”
“斬空大劍!”李斯特毫不猶豫的命名。
“斬空大劍……斬殺天空騎士的大劍么。”一旁的李維斯艷羨看著斬空大劍,“這名字有點氣勢。”
斬空。
李斯特就是要時刻提醒大家,這把劍是他協助伯爵斬殺天空騎士獲得的,生怕大家忘記這這一點。
佩戴這把劍的人,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