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小張依舊堅持自己的觀點,要維護法律的尊嚴。
這會兒李塵身前的特警道:“這些歹徒持刀搶劫銀行,本就罪大惡極,剛才逃入醫院挾持人質,已經危害到人民的生命安全。”
“所以。”
他語重心長地對小張說:“你想維護法律的尊嚴沒錯,可你要根據實際情況辦案。”
“重要的,我們要鼓勵越來越多的見義勇為的人奮不顧身地站出來,讓一切犯罪分子陷入到人民的汪洋大海中,無路可逃。”
“而不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單靠我們警察抓捕罪犯。”
“說得好。”李塵大叫,“佛祖都說過,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你們以為我愿意殺他們嗎?實則因為他們威脅到幾十個人質的生命安全。”
“這種搶劫犯,又是卑鄙無恥的劫持犯,根本沒資格獲得法律的保護。”
“當他們舉起菜刀沖進銀行搶劫時就沒資格了。如果對他們還講人權,還要給予法律保護,不啻是對人民的犯罪!”
李塵說的慷慨激昂,幾乎忘記了肚子還餓著,可這番話聽入某些特警的耳朵,卻大多忍俊不已。
不過因為李塵是個少年,他們也只能將之當做小孩子的胡言亂語,因為法律是針對所有公民。
犯罪分子在沒伏法前,亦或說沒經過人民法院審判之后,僅是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擁有一定人權的。
當然,對于持槍歹徒則不然,如果負隅反抗,不需法院審判,就可擊斃。
辦案經驗豐富的那個特警,沉思片刻,問:“你確認這些歹徒是被你用鐵砂掌拍碎腦袋的?”
李塵沒回答,回答的是他小妹李萱。
“你不信,可以進醫院問問,如果有人說是他殺的,那就出來跟我哥哥比劃比劃。”
那特警聞聽失笑,“你這丫頭,我問的是你哥哥,不是你。”
“當然,我們還要對醫院里每一個進行排查。”
“如果到時沒漏網的歹徒,也沒他人站出來承認,那我恭喜你,你哥哥是見義勇為。”
“那獎金多少?是按歹徒人頭算的嗎?”李塵急吼吼地問……
……
(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