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不愛說話,到了十一歲也是這樣。
那時候妹妹五歲了,她很粘我,任誰瞧見她細皮嫩肉的小肉臉,都不會拒絕她的親昵。
我不再像小時候那般討厭她,好多時候,都喜歡抱著她,在窗戶邊上,看著外面藍色天空。”
“你很想逃離那里?”張雪認真問道。
木柒笑笑,搖頭說:“沒有,外面的世界更為不堪,這是在我三歲進福利院之前,就已經深刻明白的道理。
如果可以的話,我更希望,能一輩子待在那里,跟妹妹一起。”
很顯然,木柒并不想講他三歲之前的經歷,他對張雪講了一件他在福利院里,印象最為深刻的事情。
福利院里有一個十五歲的少年,他是院里年紀最大的一個,在一群孩子當中,他的力氣最大,理所當然成為了那里的孩子王。
被一群小屁孩,叫做虎哥。
其實他一點都不虎,知道自己馬上就要年滿十六,很快就會被請出福利院,他是無所不用其極的去哄騙,院里其它小朋友的“寶貝”。
一塊糖果,一只用了半截的鉛筆,甚至是連小朋友穿的,小一號的襪子,他都占為己有。
哪怕他已經穿不了那么小的襪子,但人的占有欲是可怕的,誰都不能否認這一點。
對于虎哥的這些惡行,福利院的阿姨選擇了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這小子再有幾個月就滾蛋了,干脆直接放羊。
相較于那些虎了吧唧,還在玩泥巴的同齡孩子,當時只有十一歲的木柒,把一切都看在眼里。
他并不像其他孩子那樣,把虎哥這種行為當做理所當然。
奪人所愛之物,是多么可恨的一種行為!
可木柒抬頭,跟高出他二十幾厘米,一只手就能打哭一個小朋友的虎哥做比較。
發現自己不是對手,哪怕他那本最喜歡的《有老鼠牌鉛筆嗎》被虎哥奪愛,他也無能為力,只好無奈地玩泥巴。
當然,木柒五歲前就對玩泥巴沒有了興趣。
奈何妹妹還是喜歡玩泥巴的年紀,他不陪著玩,小家伙就總是哭鬧。
“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虎哥走到木柒和妹妹面前,盯著妹妹小手里那塊白色玉佩,問道。
“小麻雀!”小家伙舉起玉佩,天真喊道。
那其實不是麻雀,白色玉佩上雕刻的是一只鳳凰。
這是妹妹被送到福利院時,那位警察姐姐,親手交給木柒,說是在包著妹妹的小被子里,發現的唯一物件。
不得不說,女人的直覺很準,一個善良的女人,總會在茫茫人海中,發現一個善良的男人。
確切的說,那時候的木柒,還是個男孩,不能叫做男人。
可他做到了,警察姐姐所期望的事情,把小家伙當做親妹妹對待,把交給他的東西,也有好好保管。
木柒深知匹夫無罪、懷璧其罪這個道理,在他五歲的時候就知道。
所以說早熟的孩子,真是可怕。
但他高估了妹妹的智商,以為她已經五歲了,應該也跟自己一樣,懂得這樣的道理。
哪想到,這才剛把玉佩交還給妹妹,她就拿出來當成玩具玩兒,還被貪婪的虎哥,看了個正著。
“這哪里是麻雀,明明是只烏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