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一次,顯然打破了此前那種約定俗成的規矩,韓家請來名訟要求脫罪減刑,常家也請了“大狀”,定要判韓慶雄死罪。而慕容彥超了,也默認了,并且饒有興趣地看著雙方激辯。
這場官司結果如何,尚無定論,但訟師這個職業的天花板,通過這場訴訟,或許又要提高許多了。
從慕容彥超本心來講,他是瞧不上這些訟師的,官府斷案,大堂之上,豈容得這一二無職無權的書生,賣弄口舌,狡詞詭辯,長此以往,官府官員權威何在?
事實上,劉皇帝對驟然興起的訟師,持支持態度,就是為了遏制一下類似慕容皇叔這樣的官吏心理。
針對于黎民百姓時,法律的解釋權,不能完全掌握在官員的手里,這大概是劉皇帝最單純的初衷。然而,訟師這個行業想要繼續發展,想要規范,也是需要再經歷一些曲折的。
公堂上,關于韓慶雄殺常侃一案,雙方就相關《刑統》條例,進行了一場全面的解析爭論。被告方呢,將事件始末,原原本本地還原出來,提出幾點情況,想要作為減刑減罰的依據,比如常侃先行挑釁,涉及到人格侮辱,蔑視先人,再加酒醉麻痹等等。
意圖證明,韓慶雄并非蓄意殺人,而是激情發作,拔劍雪恥。在大漢,很多道德層面的認識是會影響判罰的,這也是不爭的事實。不少案件,都會伴隨著情有可原,一念之間,等主官因素,而影響判罰結果。
而常家的訟師,則任你如何狡辯,就盯準了一點,韓慶雄殺人,常侃大庭廣眾被殺。死咬這一點,就是要釘死韓慶雄。
畢竟,常侃只是逞口舌之利,既非大逆不道,更談不上大奸大惡。哪怕有侮辱到韓家的地方,也屬言辭過激失當。即便韓慶雄真的是一時激憤,他可以拔劍傷人殺人,但造成了惡劣后果,就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漢法,終究是不誅心的。而韓慶雄殺人,卻是不爭的事實,罪證確鑿。
雙方爭辯了許久,意圖影響慕容彥超的判斷,公堂之上,是沒有陪審團的,哪怕有判官、主簿、屬吏等僚佐,最終的判罰權還是在慕容皇叔手里。
而欣賞了一場精彩的辯論后,身體既累,精神既疲,心理也有些厭煩的慕容皇叔,終是決定,結束這場的堂審了。
驚堂木一拍,全場肅靜,一番套話過后,在所有人的見證下,慕容彥超神情肅然地宣布了判罰結果。
結果一出來,失魂落魄的韓慶雄,徹底沒了精氣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