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有提到,其實在商周時期,一度提倡“晚婚”政策。男30歲、女23歲為適婚年齡,但是為了提高生育效率,齊國便最先推行了“早婚早育”政策,催促男性在20歲之前、女性在15歲之前完成婚姻大事。
但由于齊國一度出現較為嚴重的貧富差距,許多寒門子弟娶不到老婆,而有錢人娶到很多小妾,這樣下去惡性循環,人口得不到自然繁衍。
有一次齊桓公微服私訪,遇到一個70歲的老頭,在家里自己做飯。
于是就問他是不是沒有子女,老頭回答,自己有三個兒子,但是家里太窮了,都沒有娶妻。齊桓公聽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回宮后向管仲提了這件事。
管仲便同齊桓公建議消減后宮人數,不讓宮中有“怨女”,齊桓公聽從了管仲的建議,從自身做起,帶頭響應了限制娶妻數量的政策。
這樣一來,國家的單身女子就變多了,單身男性們也擁有了娶妻的機會
“齊國國君尚且知曉生育問題,人口問題的重要性,玄仁豈不知論起獎懲措施,我學的最多的還是商君。”
秦國商鞅“暴力執法”,不生孩子就加倍收稅
相比于齊國和越國較為人性化的鼓勵生育政策,秦國就顯得比較簡單粗暴了。
商鞅變法中頒布的法令條文有這樣一條“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備其賦。”
也就是說,如果百姓家里有兩個兒子,還不分家過日子,就加倍收他們的賦稅。因為一分家,就肯定要娶妻生子。
在古代,賦稅是百姓們最沉重的負擔,雙倍賦稅就等于斷了百姓的活路,百姓們負擔不起這天價賦稅,只能被迫分家娶妻生子,從而增加秦國的人口。
“端副,屬下也知曉這個道理,但凡事需要循序漸進”
道理卞粹當然懂,歷史他也知曉。
畢竟漢朝的鼓勵生育的政策,本身也很嚴厲。
西漢初年,由于劉邦接收的是秦王朝的爛攤子,戰亂年代,人口銳減,劉邦就實施了休養生息的政策,其中包含了鼓勵人口生育政策。
漢朝頒布法律,這同前文提過的越國有些相似,規定“如果百姓家生了一個兒子,官府免除家里兩年賦稅和兵役。”
不只是有獎勵政策,劉邦放了一個大招“女子15歲未婚者,每戶征收120錢“單身費”。”
當時由于男少女多,不少女人實在嫁不出去,也不想委屈自己做小妾的,干脆就每年都交這個“罰款”,所以在當時這個政策并沒有特別顯著。
直到漢惠帝時期,直接提升了5倍“單身費”,這下普通人家實在承受不起了,不管是不是做妾,都將女兒嫁了出去。
這看似荒唐的制度,卻生生讓漢朝人口待到漢武帝登基時,從1300萬增加到了5000萬,實屬壯觀
到了東漢章帝時期,政府為了獎勵生育,頒布了生育令,其中規定“凡是孕婦,獎勵三斛谷物,并免除賦稅和徭役。”
到了漢獻帝時期,獎勵升級,谷物搖身一變成了香噴噴的“米肉”。
漢獻帝除了免除孕婦本人的賦稅以外,也免除了孕婦丈夫的人頭稅和服勞役,為的是丈夫能夠更好地照顧懷孕的妻子,給予孕婦丈夫的福利,休陪產假。
“端副的政策比之歷史里面的要嚴苛數倍,獎勵豐厚數倍,如此一副猛藥下去,自然是會有成效的,但是國庫空虛,地方存糧也不多,米肉更是少之又少,若是政策下去了,賞賜卻不到,百姓違反政令,卻因為無力抵付罰金,從而落草為寇,屆時中原大地,恐怕又將有戰亂升起,端副雖然身有戰功,更有陛下信任,然而若真有動亂,以宗王、瑯琊王氏的性子,他們絕對不會放過君侯的。”
卞粹為王生想得很遠。
而實際上
卞粹想到的,王生都已經想到了。
國庫空虛
那是之前了。
抄家了齊王之后,國庫雖然沒有到晉武帝時期,但比之惠帝時期要好上不少。
加之王生屯田,糧草自然是不缺的。
今年沒有打仗,糧草存下來,便是要激勵生育的。
至于其他的缺口,今年的屯田,明年的屯田,只要將糧草收上來,糧食便就夠用了。
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