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和國際接軌了。而那些明星大V卻傻眼了。那些‘愛狗分子’和噴子們罵他們罵的狗血淋頭------讓你們沒事找事!現在怎么辦?
這還不是最關鍵的,在華夏網絡上有個問題真的是太嚴重了------那就是造謠成本太低了。
一些明星大V當時在帶節奏的時候說了不少假的信息:這很符合華夏人的特色,那就是‘人云亦云’,在網上如果看到什么消息,從沒有人說要去求證什么的。這也就是為什么華夏這邊網絡上很容易被人帶節奏的原因。
針對這樣的情況,華夏其實早就頒布了網絡誹謗罪,但是憑心而論使用的這罪名次數并不多,特別是那些在國內的公眾人物一般都注意自己的言辭。不過這次事情有點不一樣,華夏這幾年一直在重視環境保護,而那些公眾人物借機發聲不就是為了突出一個自己愛動物的形象么?所以他們認為自己就算說過了點也無所謂。
哪成想這次干脆國家來了個零容忍。直接按照網絡誹謗罪帶走了幾個明星以及‘公知’,而且是按照網絡誹謗罪第三條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來提起公訴;至于那些組織去四島鎮鬧事抗議的,則是按照網絡誹謗罪第五條按照刑法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公訴。
這下子一群人都傻眼了,在華夏就是這樣,凡是就怕認真。這下國家認真了!等到法院的傳票到了那些‘公知’‘明星’的手里的時候,一個個趕緊的刪微博道歉,那是各種認錯爭取寬大處理了。
就這樣還是有‘勇敢的’公眾人物(大多是身在國外)依然在帶網上帶節奏,說這是什么堵塞言路!反正只要有‘網絡誹謗罪’出現的時候肯定有人蹦出來這么說。
但是這些人又傻眼了,很多人辛苦多年營銷的公眾賬號直接被封掉了!事情鬧得這么大,微博方面還能讓他們再亂帶節奏么?再不管管微博也是想關門了吧?
事情越鬧越大,倒讓吃瓜群眾看了一場好戲,有一場新的論戰又開始了:
那些不愛寵物的人就開始幸災樂禍了,說什么那些‘寵物愛好者’城市養狗不辦狗牌;遛狗不用牽引繩;不清理狗狗糞便之類,現在這樣子活該。
那些寵物愛好者也急了,說這規定不人性:寵物被遺棄已經夠可憐了,你們卻只讓他們在動物收容站活七天然后就殺掉,這也太殘忍了!那都是生命------我們是堂堂華夏人,為什么要跟著外國人的條理來?我們要按照自己的規定才行!不能這么殺動物!
針對這樣的說法,官方的回復簡潔又有力:‘華夏是一個熱愛動物的國家,人與動物和諧共存是我們一直以來努力的目標,我們支持任何寵物愛好者成立動物保護機構,只要能做到公開賬目以及每個月向公眾展示自己的動物保護行為,杜絕假借動物保護之名謀取暴利以及為了減少成本害死收養動物的不法行為。國家就會大力支持。’
得,這下又繞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