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鵬笑道:“你怕啥?你和玉茹的工資那么低,還欠著公司那么一大筆債務,他們就算起訴勝利讓你們履行贍養義務也不會判多少錢的。而且他們能不能贏還是另外一會兒事呢,畢竟他們法律規定的是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這玉茹的老媽精神頭這么好,還給兒子買房,哪是個生活困難的?他們的律師不是不明白這一點。”
楊猛聽后一瞪眼:“這尼瑪狗律師,為了賺錢也是拼了啊。”
蕭鵬搖頭:“你不能以點帶面一棍子敲死一群人。”
楊猛冷哼道:“可是你現在看看咱們國家,就是對壞人太好了對好人太壞了!那些法律爭議案件還少么?你看看一個案子的判決就能帶動現在的‘碰瓷業’,導致現在馬路上老人倒了都不敢扶!廣州一老頭跑到景區的樹上偷摘果子摔死,去控告景區樹太好爬了,結果又勝訴了!全國幾億棵樹,難道全砍了才行?這些壞人的背后不都站著那些律師么?”
蕭鵬聽后繼續搖頭:“猛子,你太偏激了。你說的這個問題是什么?咱們國家幾千年的傳統是‘德治’,而現在社會是‘法治’,很多法治的結果是不符合咱們華夏的道德標準所以引起的爭議。我給你們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現在眼前有個小偷偷東西或者有人搶劫被人看到了在逃跑,你會不會抓他?”
楊猛想都不想:“肯定抓啊!”
蕭鵬打了個響指:“那問題來了,如果你在抓歹徒的時候出現意外,比如讓車撞了,你是不是該負責任呢?”
楊猛冷哼一聲:“那是活該!”
蕭鵬搖了搖頭:“可是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話,就要從追趕人的身份來看了,如果是警察叔叔追擊逃犯,犯人在逃跑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那警察叔叔是不背這個鍋的,警察的天職就是打擊罪犯,犯人也只能自認倒霉,而撞到小偷的車輛如果有違規現象,那還是要追究責任的;可是如果普通人捉小偷呢?法律可沒有規定普通人有抓小偷的權利,只是道德上贊同這種見義勇為的做法,可是因為追趕小偷導致其受傷甚至死亡的話,這案件的性質就發生變化了,那不單單是小偷偷東西那么簡單了,而是追趕的人把小偷給‘逼’死的。雖說是見義勇為,但是還是要接受法律的懲罰的,這就和所謂的防衛過當把歹徒打死的做法差不多。前段時間龍哥被反殺的事情不就是最好的例子么?他自衛導致那‘龍哥’被打死,人家龍哥家屬照樣告他要求賠償。那就是因為有法律依據支持的。為什么很多案件有爭議?還是因為有法律條款支持,壞人也是人,也有聘請律師的權力不是?而律師能勝訴武器就是法律條規,這跟律師自身是沒關系的-----律師總不能去創造法律吧?”
“所以很多人都說,現在華夏的道德風氣已經后退了幾十年了,什么尊老愛幼見義勇為都不敢去做了。現在那么多人都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犯罪的事情就該交給警察,普通人還是少摻和的好。”
“我去,這樣今后誰還敢見義勇為?”楊猛瞪大眼睛:“難道遇到罪犯就該假裝沒看到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