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因為這樣的條例有時候也會造成無法彌補的后果。
就像河北淶源就曾經發生過一個案子,大致情況就是一男子追求一女子不果,然后轉而變成騷擾。又是打恐嚇電話又是上門騷擾的。女孩的父母就報警說過這樣的情況,甚至警方兩次出警,電話警告過男子,都沒有效果------畢竟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處罰那個男的。
這讓那個男的更囂張了,于是在一天深夜帶著水果刀甩棍深夜翻墻進入女方家里,雙方發生沖突,女方父親被捅了好幾刀,然后這個男的被一家三口給打死。
然后事情就再次變成了警方和檢方‘踢皮球’了,檢方認為這事是正當防衛,警方認為是防衛過當。一邊認為是‘三人兇殘的殺害了被害人’,一邊認為‘三人里兩人年長而且有殘疾和精神疾病,另外一個為女孩,而被殺男子則是一米八幾的壯漢,不能簡單地進行結果和數量對比認為是防衛過當。’
反正這糊涂官司還在打著,女孩父親還被羈押著。到底是‘防衛過當’還是‘正當防衛’兩邊爭來爭去。對此蕭鵬也很不明白,這帶著刀拿著甩棍這樣的兇器半夜闖進別人家里行兇的人不是死有余辜么?
他當時知道這個案子的時候還聯系過陳律師,問他怎么看待這個事情,最后陳律師說,根據現場監控情況看,就是那個女子的母親在男子倒地之后仍有劈砍行為,所以從法律上說,在男子倒地之前,是正當防衛,倒地之后就是防衛過當。
蕭鵬反問了幾個問題,倒把陳律師給問住了:“那個男的倒地之后誰知道他死沒死?還有沒有傷害自己的能力?那個男的倒地后還拿著武器啊!在那樣生死一線的情況下誰能判斷他會不會起來繼續殺人?憲法規定了,私人空間和財產不能受到侵犯,這樣入室行兇欺負到家了的事情還搞的受害人這么慘?現在怎么無賴特有氣勢,流氓更有理?這人倒了是小事,人心倒了怎么辦?”
這些問題陳律師也不知道該怎么回答好了,最后喃喃說道:“只能看法官怎么辦了。反正這都是一群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在一旁使勁。”
如果法官真的判那一家有罪,蕭鵬想問問那法官‘假如你在現場,你會怎么辦’?假如法官判決那一家無罪,蕭鵬也想問問當地警方,為什么你們要死咬著那一家人不放?檢察院都認定無罪了,為什么不認可檢查方的意見,還要羈押受害人?
法律最根本的作用還是保護弱勢受害者的,而不是無賴流氓的靠山!
不過看起來警方真給熊干事打電話了,這電話再也沒打過來。這倒讓蕭鵬舒服了不少,但是他舒服了,有人就不舒服了!
在帝都,一個地中海發型的中年男人正在那里拿著電話氣的跺腳:“你們看看!這個蕭鵬要多囂張!竟然敢報警說我騷擾他!”
這個地中海男人不是別人,正是剛才給蕭鵬打電話的熊干事。剛才他接到一個電話,是警方打來的,告訴他有人控訴他電話騷擾,讓他不要再打電話了!
旁邊坐著一個戴著眼鏡的老年女子,聽到熊干事的話道:“嚴會長,我就說了,這個蕭鵬一直都這么囂張目無法紀!作為華夏的漁場經營者,不加入咱們協會,這是根本沒把咱們放在眼里。”說話的正是米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