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西方法律體系里有陪審團,而他們認為這陪審團制度是人民意志的體現,是對權利的有效制約。而陪審團就認為那位工程師這么做是無罪的-----人家是四個人!一個人面對四個人威脅的時候掏槍那不是很正常的事么?
在蕭鵬眼里,這是一條很扯淡的法律,這星條國有沒有那么多的監控,打比方說兩個人走在街上,一個人突然覺得另外一個人對自己有生命威脅,那就可以直接開槍把他干掉。反正死無對證,他就說自己是因為受到生命威脅才進行自衛的。而根據這‘不退讓法’,他基本上可以被判無罪,頂多被判‘防衛過當’而已。
但是這么一個法律卻在星條國迅速推廣,只能說她們的背后推手太強了-----推動這個法案的正是在星條國大名鼎鼎的全星條國步槍協會(NRA)等利益集團,這個法案背后的大量利益和目的自然不言而喻。
史蒂芬-科爾伯特這次作死,他策劃了這個拍攝計劃。
他的節目畢竟是常年黑華夏,這華夏人成為‘超級英雄’那可是他不想看到的,所以他想拍攝蕭鵬在這里丟人的樣子,就找了三個人做個搶劫的樣子,然后他們在后面拍攝蕭鵬丟人的樣子。
他可是認為這事萬無一失的------因為蕭鵬壓根就不符合合法持槍的條件,是沒有自衛條件的,他們三個人一把沒子彈的空槍,蕭鵬還不要老老實實的聽話?等拍攝計劃完成之后,他們再跟蕭鵬說什么這是一個惡作劇,如果蕭鵬生氣,那就是他玩不起心胸狹窄,如果蕭鵬忍了那自己也能拍攝到蕭鵬丟人的樣子,怎么想都是萬無一失的。
結果沒想到事情超出了他的想象------盡管他知道蕭鵬曾經打贏過梅威瑟,身手非常棒,但是正所謂‘韌性再高也怕菜刀’,你身手再強能和子彈比么?
沒想到蕭鵬尼瑪就不是人啊!他們還沒反應過來發生了啥事,直接殘了兩個------另外一個開車的身體沒什么事,但是精神受到了極大地沖擊。
這個事情發生之后,蕭鵬是一點事都沒有。托那個操蛋的‘不退讓法’的福,蕭鵬就算把這些人都殺掉也是合法的。但是有人就要倒霉了:比如那些‘劫匪’,比如同意這次拍攝計劃的CBS電視臺,但是最慘的還是史蒂芬-科爾伯特。
蕭鵬這一拳可真不輕-----史蒂芬頭骨嚴重錯位,前后經過六次手術,甚至摘除了淚腺才保住小命。不過他的下半輩子,只能和輪椅以及流食作伴了。
因為他這慘樣,蕭鵬在法庭上很灑脫的表示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了,但是陪審團們不樂意了------你這是什么意思?對我們國家的超級英雄這樣的態度?你這是丟我們國家的臉啊!
鑒于其有名有錢,直接給他制定了一個天價的保釋金。陪審團是鐵了心要把他定罪了。
而這還只是噩夢的開始:那三位‘劫犯’也把他告上了法庭。
因為這一切都是史蒂芬策劃的,他們受到了嚴重的人身傷害不說,事情公開后,他們還遭遇到了社會輿論的壓力,一個個的都患上了嚴重的心理疾病。
這還是蕭鵬幫這三個人找的高級律師給他們出的主意:在星條國不管什么受害者想要利益最大化,先說自己患上了嚴重的心理疾病,只要說自己有心理疾病就很容易拿到更好的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