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罪島到處都是罪犯。
殺人犯,強奸犯,搶劫犯,盜竊犯,還有戰犯。
能在這樣一個地方活過一天,就不是新人了。
能活過一年以上,就一定不簡單。
林斯頓活了五年。
他是一名刺客,因為刺殺了白龍島某位爵士被捕,被白龍伯爵放逐到這里。
在外面,他有自己的身份,是某個小規模刺客團體的主力成員。
但到了這里,他卻成了獨行俠。
像從前一樣,加入某個盜匪組織?
林斯頓搖頭說“不”。
贖罪島有三大盜:神盜,荒盜,鼠盜。
神盜人數最少,個個都是精英,他還沒資格加入。
荒盜是強盜,野蠻兇殘,不和他的胃口。
鼠盜專業盜墓,挖掘地下深處的陵墓、遺跡,也不合他的胃口。
至于那些小型盜匪組織?
他看不上。
所以一直獨行。
贖罪島從來都不是一個抱團取暖的地方,沒有人值得信任,獨行有獨行的好處。
他膽大心細,實力很強,潛行能力非常出色,一個人活到了今天。
從剛來時被剝奪了全部裝備,到現在賺來了滿身魔法裝備,手上還有一把+2的匕首,他從未失手。
喝最烈的酒,玩最騷的女人,游走在黑暗的邊緣,他的一生就是一支刀尖上的舞蹈,危險而又刺激。
如果把贖罪島所有的刺客排個號,他自信可以名列前五。
或者至少前十?
白天,他盯上了一個肥羊,一個出手闊綽的法師學徒。
現在,他來取貨。
這家旅店名叫“已宰的羔羊”,是“德拉科法師”的私人財產,這一點他很清楚。
這家旅店的價格一向很貴,比其他旅店貴了一倍,所以能住進這里的旅客,當然都很有錢。
有錢,就不是羔羊,是肥羊。
所以他來了。
摸進旅店并不難。
作為一名專業刺客,他有十幾種方法能打開旅店的門,不發出任何聲音。
他腳步輕盈,不亞于雜技演員。
他手法干凈,堪比最好的魔術師。
門開了,他毫不猶豫,潛行上二樓。
調酒師不在,這一點他早就確定。
白天他很容易就確定了那個小法師的房間,但現在他卻停住了腳步。
因為他忽然發現,廚房里有一點微弱的光。
真的很微弱,再加上廚房里本來就有燈光,普通人根本分辨不出來。
身為陰影中的行者,他對光亮非常敏感,以前還用某種特制的藥劑洗過眼睛,才能分辨出來。
不是蠟燭的黃光,而是慘綠色的光芒,有點兒像是綠寶石。
“地下室有綠寶石?”
“這家旅店是德拉科法師的私人財產,難道地下室里藏著他的財寶?“
“就算不是德拉科法師的,也有可能是旅店老板的。為德拉科法師服務,他一定積攢了不少錢吧?”
林斯頓心生貪婪。
他前兩天又買了一件魔法裝備,身上沒錢了,連找女人都找不起。
他決定去看看。
門,從里面鎖上了,這難不倒林斯頓。
只用了13秒鐘,他就打開了門,沒有發出一絲聲音。
然后他有些失望,因為不是綠寶石,竟然真的是蠟燭的光,一種慘綠色的蠟燭光,很奇特,也很陰森。
“聽說德拉科法師還是一名煉金師?這些奇怪的蠟燭,難道是德拉科法師制作的?說不定下面真的隱藏著某些寶貝!”
貪婪,說服了林斯頓。
反正都來了,看一看又何妨?
就算里面有人,他也有信心不會被發現,或者在被發現前離開。
向下的階梯是螺旋形的,很少見。
于是他看不見更深處的景象,只能繼續深入。
他的腳步比貓還要輕盈,就算走到一個人身后,在他衣服上寫幾個字,也不會被發現。
更何況他還保持著潛行。
然而沒走幾步,他就再一次停下腳步。
他心生警兆。
從被選中成為一名見習刺客,到現在成為一名資深刺客,他用了17年。
這17年里,對危險的感知已經變成了直覺。
這種直覺,讓他死里逃生了7次。
今天,將會是第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