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好辦法,讓對方的矛殺死他自已。
但是,有一個問題。
如何向日本人匯報,關健是要讓日本人相信。
憑著你的舉報,日本人為什么相信你?
日本人肯定知道,這個時候的招待所內的人,都快逼瘋了。
大家都在狗咬狗。
瘋狗的話,有誰完全相信。
特別是,如果沒有搜出槍來,日本人肯定不會放過自己。
“現在關健的是,確定駱勇的藏槍位置。最好在他取槍栽贓時,當場抓住他。”
劉云點頭:“這樣的話,駱勇就難逃一死了。”
兩人商定了計劃后,剩下一個問題。
如何去向日本人匯報?
劉云平時與日本人沒有打過交道。
周軒也沒有相熟的日本人。
而且這招待所內的日本人,都是憲兵,他也不認識。
看到劉云著急的樣子,周軒開口了。
“現在有一個人能幫你。”
劉云看著周軒,等待著他的后話。
“方科長!”
劉云瞪大眼晴:“方科長認識日本人。”
周軒暗自想道,什么認識日本人?方科長本身就是日本人,是日本特務。
這一切,都是軍統發現的。
原來,方科長在調來特務處之前,曾經去過南京,執行一項任務。
在那次的任務中,日本特務的行動被發現,于是,軍統與方科長一起的日本特務發生了激戰。
最后,日軍在傷亡了一半人后,逃出了南京。
方科長就是那逃出南京之人。
周軒進入特務處后,將特務處的重要人員資料報到了南京。
審看資料時,軍統發現,方科長是那個日本特務,她竟來到了特務處任職。
軍統將這一情況告訴了周軒,讓他小心方科長。
在這樣的情況下,周軒才知道方科長是日本特務。
這個消息,在特務處,沒有一個人知道。
方志也不知道。
周軒肯定不會說方科長是日本特務之事。
“方科長的日語很好,與日本人勾通無障礙。所以,我們應該將這情況告訴她。”周軒說。
“怎么樣告訴她?說駱勇想害我們?”
“千萬不能這樣說。我們應該將兇手的帽子戴在駱勇的頭上。就向方科長說,你發現了駱勇帶有槍進入招待所。”
這是一個安全的舉報。
只說發現駱勇帶槍進入招待所,就能去掉劉云身上的可疑處。
受審查期間,帶槍進入招待所,這就是非法。
為什么帶槍?帶槍干什么?
這些問題,會讓日本人高度警惕。
如果當場查出駱勇的槍,而且發現是美式手槍,那么日本人就會先入想到,這美式手槍不是曾經在審訊室殺過人嗎?
于是,日本人就會將美式槍、兇手、駱勇這三方面聯系起來。
從而認定,駱勇就是那個兇手。
因為他是特務,又是兇手,隨時要防身,所以必須帶有武器。
但是,配發的武器已經被日本人給收繳了,所以駱勇只有這把作案工具能防身了。
“什么時候去向方科長報告呢?”劉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