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歡坐在主位子上:“你是什么時候接到命令,去殺明珠特務處地下室的人?”
劉云吸了口煙:“一九三八年,三月三日。下午八點。”
“命令是怎么下達給你的?”
劉云回憶了一下:“是電話,電話通知了我。”
劉歡奇怪道:“你的電話是宿舍的?電話不是有監聽嗎?”
劉云知道他們會去自己曾經的組織去調查,所以沒有隱瞞。
“我們從外面偷了一條專用線,接到了我的電話上。”
“這樣也行,沒有人搜查嗎?”
“有人搜過,經常有人搜。但是,那線的外型就是一條麻繩,涼衣服的麻繩。夾在麻繩中,所以沒有人能懷疑到。而且平時,我不接這條線,只有在下午八點之后,我才接上線,九點鐘拆線。”
劉歡明白了,這是指定時間才接線。
“命令的內容是什么?”
“說地下室有新抓的人,讓我去殺掉。”
劉歡繼續問:“接到了命令,你就去了?”
“是。”
“聽說你在路上碰到了一個人?”
“對!碰到了我們機要科的方科長。”
“她是怎么樣的一個人?”劉歡問。
劉云搖頭:“不了解!我只是一人兵,與她也不是一個科的。”
“將與她碰面的情況說一說。”劉歡說。
劉云又將當時的情況說了出來。
劉歡覺得方科長與劉云可能是巧遇,所以沒有追問下去。
“說一說你行動的過程。”
劉云從接到了井上美子的指示后,就想好了“行動的過程”。
“我進去的時間是八點零八分。使用的是美式M1911A1自動手槍。下去的時候,在地下室的入口內,有一個守衛的人,我第一個干掉的是他。”
“隨后,我便大響動地走到了審訊室外。這時候,有人出來問我,為什么進入審訊室。”
“我告訴他,是方志處長讓我拿審訊材料的。”
劉歡問:“你這不是驚動了敵人嗎?”
劉云答:“在那個地方,偷偷摸摸地,還不如大聲。因為你大聲地,表示你沒有陰謀詭計。所以他們沒有防備我。”
劉歡點點頭,喝了一口茶:“繼續說。”
“我當時掏煙,給他們分煙。可只出來了兩個人。這兩個人是明哨,他們沒有隱蔽。”
“但是,我早就知道,在地下室內,還有兩個暗哨位。所以,就在那兩個明哨低頭點煙時,我開槍干掉了他倆。”
劉歡停下吸煙的動作:“你殺了明哨,那暗哨不就發現你了?”
“對!消音手槍還是無法消音。那兩個暗哨聽到了聲音。可在他們準備行動時,我已經沖到了兩個暗哨的中間位置,率先開槍。分擊兩個地方,擊中了他們。”
劉歡驚訝:“你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以命摶命。”
“對!因為我是死間,我的任務就是用我的生命去完成任務。所以我什么都不在乎。就是他們開槍了,有人圍了上來,我也要去完成任命。”
“幸好的是,那兩個暗哨沒有來得及開槍,便死了。”
“殺了那兩個暗哨,我便直接沖到了三號審訊室,在那三個審訊科的人驚奇的目光中,開槍殺了他們。”
劉歡突然覺得,自己的這個侄兒,是個英雄。
“殺了那審訊的三個人,那個被綁著的人,看著我問:‘你是來救我的嗎?’,我搖頭說:‘不,我是來殺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