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哪來的危險?”劉云問。
“如果譚杰知道了我的身份,我就危險了,信子也危險了。所以,我要帶著信子走。”袁立說。
“去哪兒?回日本嗎?”
袁立:“我肯定要回日本,回去受罰。只要我回去了,那些我叛逃的謠言,就不攻而破了。最多關一兩年,我就能出來。信子不能回去了。現在的日本國內,專門組織女人支援大東亞戰爭,大批的女人派到了國外。信子如果回去,肯定會再入狼窩。”
“你讓芳姐留在武漢?”
“武漢也不行。皇軍肯定會在一年內占領武漢。到時,信子也不利。”袁立說。
“那就去重慶!我三叔說,國民政府會遷都到重慶。不如讓芳姐去重慶,買房買地,當一個富人家。就是她一個人去重慶,孤家寡人的……”劉云說。
袁立想了想:“她來武漢有兩年了,還不是孤身一人。只要我處罰結束了,我再來接她。她走沒事,你怎么辦?”
劉云沒有回過意思:“我還不是當我的巡警。”
“沒那么簡單,到時,你可能要去監獄了。”
“誰說我去當獄警?我才不去呢。”
“不是當獄警,而是當犯人。”
劉云馬上明白了。
譚杰現在肯定知道自已與袁立有聯系。
兩個人在一起吃飯,能不知道嗎?
而且,袁立的戶口,還是劉云幫忙辦的。
這些事都不是秘密,一查就出來了。
知道了后,譚杰會如何去對待劉云。
兩條路,一是殺了劉云。
劉云幫助了袁立,與皇軍作對,皇軍要報復。
第二條路,就是舉報劉云。
袁立是日本特務,劉云沒有去舉報他。反而幫助,這是犯罪。
這兩條路,對劉云,都是絕路。
“不會我也要跑路吧?”劉云抓著頭皮。
袁立嘲笑道:“你跑到哪里去?兩方面都不會對你好。”
“那怎么辦呢?”劉云站起身來,轉起了圈圈。
“有一個辦法,看你愿不愿意做。”
劉云喜道:“說說看。”
“你與譚杰,水火不容,二者只能存一。死對頭不死自已。就讓譚杰離開你的身邊,對你構不成威脅。”
“殺了他!”劉云搖搖頭:“他那有兩個人,說不定不止兩個人。再說,他知道我與你喝酒,他會輕易接觸我嗎?估計來接觸我的,肯定是子彈。”
袁立點頭:“如果我是譚杰的話,我也是用槍來同你說話。”
“這條路行不通。”
“那就第二條,向警察局舉報。”
“舉報?舉報什么?”劉云問。
“舉報譚杰是日本特務。”
劉云嘴一歪:“有人信嗎?”
“如果你說出他在明珠逃跑時的方便快捷,應該有人信。”
劉云搖頭:“萬一有人認為他們是好運呢?”
兩人都沒有說話,也沒有喝酒。
過了幾分鐘,袁立說:“要不要去他們的住的地方看看,也許能發現點什么。”
劉云一喜:“反正沒事,去吧。”
兩個人來到了譚杰他們開的那家店。
店內沒人。
袁立看向劉云:“這是一個好機會,我們進去看看。”
劉云也感到機會好,跟著袁立進去了小店。
小店的面積不大,只有兩間屋。
外面是一間門市,后面是一間大屋。也沒有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