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敖興大怒:“我是你爹,你要是不認錯,我就告你忤逆。”
【注:古語“百行孝為先”,在封建社會,朱程理學稱為主流價值觀,對忠孝極為重視。
自隋唐到明清,存在“十惡”制度,就是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大不敬、不孝、不道、不睦、不義、內亂。
將謀反、謀大逆、謀叛和大不敬等危害皇帝安全和尊嚴的行為,列為最嚴重的犯罪,用最嚴厲的刑罰加以懲處凡謀反、謀大逆者,本人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父子、祖孫、兄弟及同居之男子年16以上者,不分同姓異性,也不限戶籍的異同,不分是否殘疾,一律處斬。15以下男性及女性家屬罰沒功臣之家為奴。即使子孫確不知情,年11以上,也要閹割發往新疆為奴。甚至10歲以下幼童也要監禁到滿11歲后閹割。
對不孝順父母者、尤其是對母親有不孝行為的,父母可以到官府告子女“忤逆”,子女會受到最嚴厲的刑罰懲處,也就是說“忤逆”是一項罪行。
在無錫,多年前還能聽到母親申斥兒子時,會說“告你的忤逆”的警告,現在這句話已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消失了。在過去,如兒子對母親不孝,做母親的便有權利到縣衙門去狀告兒子,這就是所謂的“告忤逆”。
但是,“忤逆”絕大多數告不成的,母親大多只是為了嚇唬嚇唬不孝兒子罷了。
因為被確定為逆子的罪犯,所領的極刑比凌遲還要殘酷,即是“剝皮揎草”、“磨骨揚灰”。
剝皮是將罪犯的頭頂頭皮剝開,灌入水銀,于是一張完整的人皮會剝落下來,然后將人皮內塞滿燈草,制作成人樣,送到鄰縣去游街,以教育民眾,千萬要孝敬父母。
而脫去人皮的罪犯,據說一時不會死去,在失去了人皮的保護后,微風吹上去便是劇痛,罪犯死亡后要將骨頭磨成粉,隨風四散,所以這種刑罰就叫“剝皮揎草、磨骨揚灰”。
況且忤逆案是僅次于謀反叛亂的大案,一旦縣里出了忤逆大案,首先縣官要撤職待參,甚至會獲充軍發配的罪,縣“教論”(俗稱“學老師”,相當于現在的教育局長)因教化不力,以致出了逆倫大案是要判斬刑的。
同時,縣衙門的鼓樓要被截角,因為縣里出了逆子,是一縣老百姓的恥辱。
要等今后縣里出了孝子,申報朝廷獲得旌報,方能將被截的鼓樓角恢復。
還有就是,告忤逆的母親上衙門去告狀,必須有娘家兄弟報告,逆子的父親是沒有資格的。
因為舊社會父親有教育兒子的職責,如《三字經》所說:“養不教,父之過。”因此,父親去告的話,反而會受到官方申斥其“管教不嚴”。
對于不孝和忤逆的這種極端重視,以及系統性的社會治理結構,這是中華民族幾乎最為獨特文化特征之一。
也是中華民族凝聚力超級強,民族根本性重視教育傳承甚至家風的原因!
當然,現在受各種因素影響,特別是利益集團的影響,去中國化、去中華化、去獨立化,殖民化、愚民化等各種擠壓,孝悌文化一直遭受著挖根的破壞。】
宋慶看著父親當著眾人的面恐嚇他,也氣得哆嗦起來:“到了衙門里,爹爹是告不了我忤逆之最,只有娘才能告我。”
宋敖興更是氣的胡子都抖了起來:“你,你個臭小子,好,好,養不教父之過,我今天先打死你個不守家規的!”
說著就跳起來,要踹向宋慶,宋慶跑開了,邊繞邊跑,邊說道:“我們家根本就沒有家規。再說,你是將作監的指揮,我也是小將作的指揮。”
清虛真人痰嗽一聲:“宋慶、宋敖興,上人在此,些許熱鬧可以,多了,就不雅了。”
涂熙才于是也說:“各位,歇夠了吧,且安坐吧。聽上人吩咐。”
林夕喝完了奶茶,調整了一下坐姿,讓自己舒服一些,說道:“敵情委員會,且把當前情勢說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