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當然是朝廷任命的有品級有官位的,
“胥”指的是一種基層的辦事人員,即政府將平民按戶口加以控制,并從中選拔出“有才智者”加以管理。
“吏”本是指替天子管理臣民、處理政務的人,即“官”,一般認為,漢代以后“吏”逐漸專指小吏和差役,即沒有官位的官府工作人員。
后來胥吏,專指在官府中辦理文書的小吏,是公差,但屬于一個非官非民的群體。
自明太祖起規定:胥吏不得參加科舉考試,這從根本上把胥吏這一群體排除仕途中了,如果有人違反規定報名考試,直接杖責一百,后代也被永遠剝奪參加科舉的權利。
有人這樣形容它與“官”的區別:“官如大魚吏小魚,完糧之民且沮洳,官如虎,吏如貓,具體而微舐人膏”。由于兩者都是指代官府的各類辦事人員和差役,后世遂有人將胥、吏并稱。
一個縣的知縣、縣丞和屠主簿這樣的人,在朝廷吏部掛著號,算是官員編制;像是典史以及六房的正副主管,無品級,算是吏員編制;
至于更具體的辦事人員比如書手、算手,連編制都沒有,差不多算是聘任的合同工,胥吏往往世代相繼,比合同工可穩定多了。
再往下,到了具體的執行團隊,稱為“役”。
這個“役”,指的是徭役,就是法定要出的力氣工,算是力役。
就是按照規定每年給政府出力氣白干活。
縣里政府工作的日常雜事,比如馬夫、門子、庫夫、禁子、防夫、纖夫、傘夫、吹手之類,都屬于役。
這些役職并沒有常設員工,都是從當地老百姓里挑選出來干活,維持機構運轉。很多公共事務,比如修繕營造、解糧征糧之類,官府也會僉派老百姓來應役。
其實某種意義上算是非政府單位抽調的志愿者,或者借調,如果沒有工作單位,沒有單位進行補貼的,那就算攤派,非出不可。
順便提一下,沒有在政府或者公營單位或者私立正規單位工作經歷的人,可能對志愿者有一個無解——認為這是自己負擔自己的生活費用,自愿去參加某一項公益活動,這當然算是志愿者的一種,但是在行政機構眼中,這頂多算自愿,而談不上志愿!除了捐款這種完全沒有風險的行為以外,大多數活動,行政機構是不允許自行——志愿的。
無論是跨過鴨綠江的中國人民志愿軍,還是美國志愿援華航空隊,都是成系統,有建制,帶工資或軍餉,有后勤和政治保障的行為和組織。
大型體育文化活動賽事的志愿者、朝陽大媽、支教活動,都是需要申請或者注冊、有管理和補貼或者后續其他獎勵的活動。
胥吏雜役因為長期在某一處,非常容易相互勾結,上下其手,這不僅僅因為官員數量少,胥吏人數大約是官僚的十倍到幾十倍,而雜役更是胥吏人數的幾倍到十幾倍,更因為朝廷/政府為了防止官員**,勾結地方,威脅統制,是不允許官員長期在一處從政,而是需要若干年調轉,也稱為流官,地方豪強、宗族、土人擔任土官,也強調改土歸流。
唯獨胥吏和雜役,是不可能流動的,政府負擔不起,而且胥吏雜役如果四處流動,也可能對地方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不夠,很難對抗地方黑勢力。
所以,門房是雜役,除了主家打死開革以外,再無絲毫畏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