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時間過去太久,關于高橋具體是什么樣的人也沒有人說得清楚,但從同時期其他證據能夠得出結論,遠遠不是假名垣魯文寫的這樣,最后假名垣魯文道歉了,用錢給高橋修了一個衣冠冢,但并沒有什么卵用,因為其毒婦形象在RB已經深入人心,所以有人說筆尖比刀具更加鋒利,因為刀具只能讓你死亡,筆尖可以讓你死亡了,還被人唾棄一百年。
言歸正傳,無論是窗子,還是瓦斯口亦或是下水管都沒有可操作的空間,唯一稍微大點的地方是天花板上的通風口,有警察想是不是用小型的猴子轉進去,但也太小,即使腦袋能勉強通過,被分割尸體的身體肩膀是無論如何都過不來的,更別提把屬于身體的大尸塊用油紙與報紙包起來,塞到櫥柜里。
在這里警察調笑了一句“哈哈,愛倫坡的故事?被害者為女人,又是密室,接著便是貧民窟啦。”,很明顯是《莫格街兇殺案》,在這里就不能這樣寫。
蘇軒冕改成了這樣:“哈哈哈,這樣的話,是不是我們要去請奧古斯特·杜賓先生,這種案件他肯定很好破解。”
書中有些警察的初步檢測報告——
[一、現場發現的被分尸肢體,全部屬于香月惠美。
二、死因為深達九公分至心臟的刺傷,幾乎為一刀斃命。兇器是手術刀,或類似手術刀之刃物。其他部位無受傷痕跡。
三、行兇推測時間,十二月一日上午九時至十時。
四、尸體分解,出自熟練者。
五、兇殺時刻與解體時刻有數小時相隔。由解剖臺少量漬血之特點觀之,殺害現場顯非解剖房。兇犯似將血液流光后之尸體搬入解剖房,再加以解體。
六、被害者懷有身孕一個月。]
“浦上很確定,在昨天下午四點時,就已經將,兩道門都鎖死,鑰匙和密碼也都只有他一個人知道,警察也檢測過,沒有密道這種東西,那么兇手如何才能把尸體弄到實驗室解剖完后,自己再離開,這辦不到啊。”矮秀小哥疑惑。
香月死亡時間非常早,也就是說在九點早退后,就被人殺了,然后尸體被藏于其他地方。而根據包裹尸體最新的報紙,兇手至少得是下午六點五十以后才搬運尸體,但那個時候,門是牢牢的鎖著的啊!
“這到底是怎么辦到的?難不成浦上是賊喊捉賊,這沒理由啊,這未免太傻逼了。”矮秀小哥突然靈光一閃,道:“說不定,作者就是利用我們視覺盲區,浦上其實是幫兇!如果他告訴了兇手密碼,以及借了兇手鑰匙,這就完全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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