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畑任三郎所說的是手電筒,發現尸體時,劇場并沒有開燈。警衛晚上追趕流浪貓,不開燈很正常,但不可能連手電筒也不拿。
“對啊,我怎么沒有想到。”高茨副部長恍然大悟。
隨即古畑任三郎向其他警員詢問證據,讓右近等會。然后在其他警員說話時,時不時看向右近,弄得一旁等待的右近非常緊張。
“這警察又開始了。”高茨副部長道。
古畑任三郎說:右近先生你說了謊吧。
右近說:誒?
古畑任三郎說:因為有人看見你,(說話大喘氣)昨天不是也出現在電視上嘛,和德光先生一起。您說偶爾參加,可實際不是相當頻繁嘛。
高茨副部長都能夠想象,本來作為犯人的右近被時不時的目光弄得很緊張,然后古畑任三郎這一開場白,絕對是半條命都嚇死了。
古畑任三郎借由發現尸體者,也就劇場后勤村岡,提出的一個疑點。
村岡作為后勤,在離開時是將奈落放下了,但發現尸體時,奈落卻是升起的。
特別說明,不是《犬夜叉》里的半妖奈落,而是升降臺,也就是把演員緩緩送上舞臺的東西。
還補充一點,劇本寫了右近是在休息室殺的野崎,而事后將尸體運到舞臺上,自然不可能拖著尸體走樓梯。
有一點常識,你可以背動一個一百二十斤的活人,和你可以背動一個一百二十斤的死人,是完完全全兩回事,因此右近自然是使用的奈落運尸體。
哪怕是右近解釋是死者野崎用的,但古畑任三郎一句話反駁,如果野崎真是追著野貓去了劇場,怎么可能不爬樓梯,跑去用奈落。
“這個兇手太不謹慎了。”高茨副部長撇嘴,偽裝個事故,連奈落用了都不知道放下來。
但即使是有如此多破綻,但依舊不能定罪右近的罪,RB的現代憲法嚴格來說,是美國習慣法的翻版,學法律的小伙伴應該都知道這個常識,所以不贅述,反正要么就必須有鐵證,要么就必須要有絕對性的習慣邏輯證據鏈。
緊接著劇本寫道,古畑任三郎還裝模作樣的叫來了警務科的人來檢查奈落。
后勤村岡閑下來就和右近閑聊說,野崎是被殺的,不是意外,有這種感覺。
右近當然是反駁說不會,后來告訴村岡,這個奈落或許有些壞了,村岡很懵逼的答應了。
要知道右近在劇本中設定是劇場的六代目,也就是劇場的第六任老板,相當于德云社的郭德綱。
從接下來右近和古畑任三郎的交流得知,這奈落是右近買的,德國貨是氣壓式,其原因是為了讓狐忠信無聲無息的出現,普通的機械驅動明顯有很大的聲響。
“沒錯那個時代,我國的確非常喜歡用歐洲貨。”高茨副部長喃喃自語。
右近準備告辭離開,古畑任三郎沒有證據也不好再留下右近,所以答應了,但這右近要離開后,問了一句:這次,不是事故嗎?
然后古畑任三郎神秘兮兮再三囑咐右近別說出去,然后說,野崎的死,如果當做殺人案來判定,一切就會很合理,并且目前已經對嫌犯有眉目了。
右近就著急了,追問是誰,古畑任三郎表示不能說,最主要是沒有確鑿的證據,話說到這右近更近,直接就問出來了:是不是我?
并且再三追問。
古畑任三郎還是沒有回答,只是說想要給右近看一樣東西,隨即就從口袋里掏出了用塑料袋包裹的手表,是證物。
前面右近在制造意外死亡時,特意把野崎手腕上的表磕壞,表面不但碎了還停止了走動,時間停在了十一點三十五。
邏輯上來說,這也代表野崎在十一點三十五摔下來,然后表面停止了。
但古畑任三郎說:世間有三種東西不能當真,年長者的自夸和郵購的廣告語。以及犯案現場壞掉的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