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伏在地上的小玉哭得跟個淚人似得,一聲嘆息過后,華興也蹲了下來,拍了拍對方的臂膀,安慰道:
“蘇姑娘,別哭了,正所謂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你這么做,我也理解……”
聽到“理解”二字,蘇香玉仿佛看到一線生機,立刻抬起了頭,眼巴巴的問道:
“那、那大人是肯放過奴婢了嗎?”
聽完對方的問話,華興卻微微一笑,搖著頭道:
“理解歸理解,但無論誰犯了錯,都得承擔后果。你放心,我不會讓你……太痛苦的!”
話音剛落,就見華興右臂一抖,手中短匕已然插在了蘇香玉的心臟之上!
本以為能保住性命的蘇香玉就感覺胸前一痛,整個人都愣在原地。
抬頭滿目錯愕的望著華興,朱唇微張,似乎還想說點什么。
但最終,她一個字也沒能道出便失去了知覺。
正如華興所講,并未經歷太多痛苦,蘇香玉便永遠離開了人世。
……
李儒之前有說,此院是空置已久,無人問津。
所以華興連尸體都無需掩藏,擦了擦匕首便趁著夜色離開了此地。
下一個目標,他自己居住的小院。
華興在部隊受過長期的訓練,再加上他也不是那種婆婆媽媽的人,所以在取人性命一事上,他很少會猶豫。
甭管是男是女,但凡該殺之人,他都不會手軟。
而通常來說,所謂“該殺之人”共有三種:
第一,敵人!
在戰場上,只要是敵對勢力,華興都不會放過。
因為對敵人心存憐憫,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不僅會害死自己,還可能會連累到隊友,所以這種傻事他從來不做。
第二,任務。
作為一名軍人,執行任務是他第一天職。
但凡是任務鎖定之人,無論對方身份如何,他都會貫徹執行。
就像之前的董卓,雖然他有過猶豫,但最終還是下了殺手。
第三種,就是像李儒、蘇香玉這類,企圖謀害他人之人。
李儒不僅設計害了自己,還因此連累了小藜和桂公公,所以于公于私,華興都不會放過此人。
早在翠寧宮時,他就將李儒列入了自己的擊殺名單。
至于蘇香玉嘛,如果她只是一個被迫參與的“演員”,華興是不會取她性命的。
但通過調查方知,此女并未受到威脅,而是在利益的誘惑下自愿加入該計劃的。
而且在行動前,她早就知道該計劃會致華興于死地,但她還是為了地契,幫李儒完成了陷害。
所以換個角度來說,蘇香玉已不是“幫兇”那么簡單了,她其實也是沖著華興的性命而來。
只不過與李儒不同的是,她為的是地契,而李儒為的是地位。
所以,華興最終也賞了她一刀。
正好印證了那句老話: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