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是單純無比的、滿到已經溢出的“惡意”而已。
亞瑟必須自己開動腦筋,將纏繞在他身上的惡意的主人找出來。并讓他自己來找到證據——他的父母都是廢物,而他們也沒有什么能夠的信任的親戚,這就只能讓亞瑟自己來。
只要亞瑟找到證據,族長就會毫不留情的將犯人殺死。
哪怕那是他的親生孩子。
沒錯——即使是同族人、即使是直系親屬,只要被找到犯罪的證據、也必須得到公平的裁決。以淡漠到沒有人性的態度,做出最為客觀、公正、有利于大多數人的選擇。
這就是灼牙家的規矩。
只要是“灼牙”,就一定是傲慢的。
他們生而為調停者……在不到十歲的時候,就要學著如何用超然的視角看待問題、如何對事物進行公平的裁決與審判。
他們會受到打壓、受到勒索、受到威脅,甚至于被控制、被綁架、被暗殺,都是理所當然的事。
他們必須從中生還——不僅如此,他們身上也不能沾染罪名。因為只要有罪名,留下了把柄、就可能會被人要挾。如此一來,就會讓如此強大的力量被人所控。
那不僅僅是一次爆炸、一束火焰、一次即死法術的力量。而是他們身上那足以改變政局、改變世界的影響力。
這就是灼牙家族那與生俱來的強烈自信、自尊、自傲的來源。
因為他們必須比任何人都更為強大、更為獨立、更為睿智,才能有權力行使這只有他們才能行使的義務。
——調停。
最開始的時候,亞瑟還會震驚到不知所措。那時的他還根本不懂得害怕。
再長大點,就是差點被人殺死的極度恐懼。
然后是自己的“朋友”也想要殺掉自己的悲傷,放眼望去任何一個人都可能殺死自己、因而誰也不敢信任的痛苦,以及懷疑自己到底為何要存在于此、這該死的“才能”到底有何意義的抑郁。
而當愛哭的亞瑟從無盡的自我拷問中,再度站起來的時候。
他就再也不會哭了。
——那年他才十三歲。
他理所當然的認可了自己的優秀,并意識到優秀之人必然會遭到他人的嫉妒。更何況他的優秀與他們并非毫無關聯……他只是存在本身,就可能摧毀他人的未來。
“我是生存在現在,活在未來的人。”
他如此宣誓道:“我如今所經歷的一切痛苦,都是為了抵達那個‘未來’。”
他舍棄了一切娛樂,甚至舍棄了人性——他與自己的母親斷絕關系,并成為了一位長老的義子;他偷偷向貴族與貴婦們售賣自己的身體來換取財富;他公開寬恕那些曾經殺死自己的人,并用這些財富與義父的權威,勸誘或是脅迫他們訂立了契約、認可嚴苛的“新規矩”,以此來控制同輩的年輕人們。
當獲得較為輕松的環境之后,他立刻開始瘋了一樣的學習、汲取著他能接觸到的一切知識。甚至包括禮儀與書法——就連言談舉止都力求達到完美。
他甚至用儀式獻祭掉了六枚“灼牙之痕”,來不斷強化自己的靈魂、增加自己的法力池容量。他每日都咀嚼著炭與燼,品嘗著“火”的味道。
在他才剛剛抵達青銅階的時候……就展現出了自己異常的欲望。
這過于異質、太過強烈的欲望,終于引起了大人物們的重視與贊賞。
毫無疑問,小亞瑟引燃了自己的黃金之欲。
——這已經不是單純的“可能性”了。
并非是天生有著好運氣而不自知的凡物,而是注定成為大人物的偉大存在。
“灼牙之痕”的存在與否已經無關緊要。
就僅憑這欲望與毅力,哪怕他無法成為塔之主,也會成為其他黃金階,加入“顧問會”;最次他也可以成為家族的話事人、最終成為長老,成為丹尼索亞王國的“大法官”,理所當然的掌握“委員會”里最前排的位置——甚至成為委員長。
年僅十四歲的亞瑟,就注定將要成為“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