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這個思路倒是很不錯!不過……我怕我的人格魅力不夠,適得其反啊,代言人可以換,老板不能換啊!”李陽打趣道。
其實侯正宇說的很有道理,如果自己通過節目獲得了觀眾的喜歡,對于公司品牌的影響力提升絕對比任何明星代言都好。
而且如果能夠與童舒雅一起錄節目,也可以作為兩個人一段美好的回憶影像。
但問題是,萬一自己和童舒雅沒能獲得公眾的喜歡,那還不如不,到時候搞不好還會被人詬病自己花錢給自己做節目,商業意圖就太明顯了。
而且成為公眾人物也并不是什么好事,這個李陽以前就很清楚,更何況這次還是要和童舒雅一起上節目,就算自己和童舒雅獲得了觀眾的喜歡,那也意味著未來自己和童舒雅就要活在大眾視野里,再無隱私可言。
甚至要為了人設,而不得不每天帶著一個面具生活,哪天不小心人設崩了,恐怕產生的影響遠遠不如當初產生的正向影響。
代言人可以隨時換,但自己作為公司創始人這個身份是換不了的,所以衡量利與弊,李陽自然不能這么做。
“嗯,您說的是,這的確是我們欠缺考慮的地方!”侯正宇也是聰明人,立刻就猜到了李陽話語里蘊含的深層含義,也是覺得他們之前太理想化了,只看到了好處,忽略了潛在的危機。
“那好,李總,素人組我們可以通過活動選擇,也可以作為一個營銷噱頭!”侯正宇頓了頓繼續說道。
“嗯,這個不錯,對了,可以額外增加一些活動,比如免費的蜜月旅行,免費的婚紗拍攝等等獎品,來增加我們節目的影響力!”李陽笑著說道。
“好的!這個我們后面的營銷執行計劃中也有設計這種活動!”侯正宇笑著說道,旋即繼續給李陽講述著方案的后續內容。
比如具體的執行計劃和時間節點等等,可謂是非常詳細,甚至連前期營銷的細化方案都做出來了,各種預算和效果預估都有。
“非常好,正宇按照你們的計劃執行吧!”看完了整個方案,李陽滿意的點了點頭,雖然只用了不到兩天時間,但整個方案做的非常完善,李陽想到的東西他們也都想到了,所以他也沒什么需要補充的,一切就等結果說話了。
……
接下來的幾天,項目組按照計劃開始與電視臺方面聯系,商談合作打造《我們結婚吧》節目。
侯正宇甚至親自上陣,帶團隊與計劃的三家電視臺多次接觸,商談合作的具體事宜,經過十幾天的商談,折江衛視表現出了極強的合作愿望,不但承諾給出黃金檔時段,而且價格也很美觀,并且折江衛視電視臺節目檔期也合適,剛好可以在三個月后播出。
所以最終定下了與折江衛視合作,整個制作組全部由電視臺方面搞定,李陽公司方面作為合伙人和投資方。
在簽署了相關合同后,折江衛視方面和李陽公司方面同時啟動項目,開始了明星嘉賓邀約階段。
按照最初合作時的要求,節目組陸續聯系了方案計劃中確定的明星嘉賓,很順利的邀請到了那些目標嘉賓。
畢竟節目名字雖然叫《我們結婚吧》,以明星愛情和結婚為噱頭,但并沒有強制要求明星一定要在節目中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