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客人的身份上看,這家酒館的定位是面向中低層民眾。
“有什么消息能說來聽聽嗎?”王子軒狀似隨意的問老板娘。
老板娘飛了個媚眼,意有所指的反問:“你想問哪種消息?”
“能賺錢的那種。”
“那樣的消息我也想知道。”看到王子軒不上道,老板娘興意闌珊的回道。
【果然,那些點杯酒就能在酒館接任務的段子都是騙人的。】王子軒撇撇嘴。
正好后廚做好了煎肉土豆泥,滿滿的一大盤。老板娘借著送菜的機會,突然壓低聲音說:“你帶著劍,看起來像個有實力的人。或許你可以問問那個人。”她悄悄指了指角落里的商人。
王子軒切了塊鹿肉送進嘴里,味道意外的還不錯。他邊吃邊看向老板娘說的那個商人。羅恩·韋斯萊式的紅色長發,遮住嘴巴的紅色大胡子,人有些胖,穿著瑞文斯頓傳統的藍色方格裙。
三兩口解決食物,王子軒端著酒杯踱到商人那,問:“你似乎有什么麻煩事。說說看。”
商人上下打量了王子軒一圈,問:“你覺得你能幫我解決麻煩?”
“那要看是什么樣的麻煩。”
“需要刀劍的麻煩。”商人說。
“那我不是正合適么。”王子軒亮了亮腰間的長劍,表現的就像一個喜歡多管閑事又自不量力的貴族青年。
“你有…多少人。”商人問。
“那要看你的麻煩有多大。”王子軒沒有正面回答,他總不能說自己是光桿司令。
“好吧。”商人嘆了口氣:“至少你看起來像個有實力的。”他說:“那些該死的迷霧山劫掠者總是在人最無防備的時候出現,我承認我跟他們做過買賣——錢畢竟是錢。但這次他們做的太過了,他們綁架了我的弟弟。這幫迷霧山蠻子把他的耳朵裝在袋子里送回來,還附了一張寫得歪歪扭扭的字條,索要2000第納爾的贖金。如果我不能在三天內交付贖金的話,他們就會把他身上更重要的部分送來……”
“所以?”
商人沒有回答,他自言自語一樣的說:“我的父母已經過世了,我弟弟…是我唯一的親人,我在父親臨死前答應過會好好照顧他。我向祖先發過誓會讓他平安。所以我必須要救他!”
“嗯哼~你能出多少錢?”王子軒單刀直入的問。
“五百第納爾。我需要你找到那些強盜的老巢,狠狠的教訓他們一頓,然后再把我弟弟安全的帶回來。作為回報,你會得到我的感激和五百第納爾。有興趣嗎?”
“我很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