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彬翻開筆記本問道:“姓名、年齡、性別、民族……”
“我叫馬永豐、32歲、男性、漢族……”
“馬永豐知道為什么帶你來審訊室嗎?”
“知道。”
“為什么?”
“我參與了一起綁架案。”
“綁架對象是誰?”
“沈念柔。”
“一共有幾個同伙?叫什么?”
“三個同伙,我就認識一個苗修杰,另外兩個人都是他找的。”
“誰是主謀?”
“苗修杰。”
“為什么要綁架沈念柔?”
“她從公司賬戶上取了三百萬的款,我問她做什么用,她說苗修杰要債鬧得太厲害,拿這筆錢還給他。”馬永豐低下頭,嘆了一口氣:
“后來,我多了個心眼,聯系了一下苗修杰,詢問沈念柔是否還了他三百萬,他告訴我沈念柔只給了五十萬,還告訴他先不要去公司要債了,等年底的時候會給他結賬。”
“也就是說,沈念柔背著你,吞了千金公司的公款。”韓彬道。
“對。”馬永豐指著自己的胸口:
“我當時知道這件事,別提心里多難受了,她這么做簡直是把我往絕路上逼。”
“那你也用不著綁架她吧,讓她把那筆錢交出來不就得了,更何況千金公司她都交給你管了,也不差那筆錢不是。”李輝道。
“千金公司是我爸創立的,沈念柔根本沒有管理的能力,公司的發展也是每況愈下,業務越來越少、負債越來越多,在我接手公司的時候,已經幾乎接近破產的邊緣了。”馬永豐露出一抹苦笑道:
“我費盡了心機經營公司,幾乎每天都在公司吃、公司住,公司的業務才有所發展,前段時間剛拿到四百萬的貨款,沈念柔就取走了三百萬,我能不急眼嘛。”
“她不是剛賣了別墅嘛,手里有一千多萬,還要公司的錢干嘛?”韓彬問道。
“移民呀,她想跟她親兒子一起出國,拿著我賺的錢去國外享福,如果不用這種辦法,那筆錢根本就要不回來。”馬永豐道。
“你太極端了。”
“沒辦法,千金公司太需要這筆錢了,沒有這筆錢我拿什么進原料、怎么搞生產,合同期限內無法交付貨物,公司的資金鏈就會徹底斷了,千金公司就徹底完了。”馬永豐無奈道。
“苗修杰為何要綁架沈念柔?”
“苗修杰也知道千金公司的情況,如果千金公司破產了,沈念柔又移民到了國外,他剩下的二百多萬尾款,也就等于是打了水漂。”馬永豐解釋道。
“你們兩個是怎么分工的?”
馬永豐用雙手搓了搓臉:“他負責找人綁架,我負責當內應,原本這個計劃是不錯的,誰曾想那兩個綁匪抓錯了人,否則,警方根本不會知道沈念柔被綁架。”
馬永豐越說越氣,主動交代道:“那兩個綁匪成事不足敗事有余,在警方介入這件事后,我就通知了苗修杰,我們沒打算冒著危險索要贖金,聽到馬永年接到綁匪的電話后,說實話我也很驚訝,那兩個綁匪已經失控了。”
“苗修杰趕去關押人質的地點,就是為了勸說兩個綁匪不要去拿贖金?”韓彬追問。
“不錯,一旦這兩個人被警察抓了,肯定會供出我和苗修杰,只能說這都是命,苗修杰聰明一世糊涂一時,找了兩個這么不靠譜的人。”
在韓彬看來,并非兩個劫匪不靠譜,而是利益分配上出了問題,四個綁匪利益相同時,自然可以相互合作。
然而在遇到挫折后,因為各自的利益不同、分配不均,也會有截然不同的選擇。
就拿馬永豐來說,能拿到贖金自然是最好的,即便拿不到贖金,殺了沈念柔,一樣可以獲得部分遺產。
千金公司有了大量的資金注入,公司就能起死回生,年底就可以還了苗修杰的欠款,這兩個人可以獲得隱藏的利益。
但是雷子和強子兩個負責綁票的人,則無法獲得隱藏的利益,才會鋌而走險索要贖金,說到底還是為了一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