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神仙說,明年的十月初十是我們的黃道吉日,我知道你不信這些。但你能不能答應我,不管是夏玥,又或者是什么曉曉,小太妹,又或者是你的雪兒姐,你一個女朋友都不準談?過了明年十月初十,你我再無緣分,那時候你就是一天換一個女朋友,也和我柳青依徹底無關,你能答應我嘛?”
柳青依很直接的將這些話都說了出來。
她知道,離了婚,雙方皆是自由人。
韓朝有足夠的權利去追求屬于她的幸福。
她也知道,只要韓朝自由了,或許會有很多女人會盯著他不放。
“那你呢?你會不會和你的老班長,又或者是你爸、你奶奶逼迫你再嫁他人?”
韓朝并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反倒是反問了柳青依一句。
“我柳青依可以對天起誓。。。。。。”
“我相信你。不用說了。”
看著柳青依一本正經的要發毒誓,韓朝果斷的打斷了她。
“不過,要是這樣的話,我豈不是要做一年多的和尚了?”
情況還不算太糟糕,好事多磨。
感情也是如此!
也許經過這件事之后,說不定二人的感情更加牢靠一些。
柳利是柳利,柳青依是柳青依,韓朝并沒有完全將他們混淆。
只是這個節骨眼上,如果他們不離婚,柳青依不站隊,對所有人都不好。
韓朝不想讓柳青依太為難。
柳家是生柳青依的娘家,為了自己,就此和柳家一刀兩斷,這不現實。
但不離婚,繼續和柳青依黏合在一起,韓朝也會感覺不自在。
與其那樣,還不如先結束這段婚姻。
一切順其自然,有情人終成眷屬。書上都這么寫著的。
“不會,我柳青依可以不做你的妻子,但是做你一年的情人,我愿意。別墅的鑰匙你留著,每周你可以偷摸來兩次。”
柳青依又笑了笑說道。
韓朝對著柳青依豎起了一個大拇指,這個想法不錯。
換個角色,從老婆變成情人,這個創意不錯。
結婚證和離婚證無非就是一紙約束和利益糾葛而已。
在于不在,應該影響不大。
或許沒有人會相信,老丈人對女婿痛下死手,外面各種版本的傳聞漫天飛。
而做為當事人的男女主角,這會卻從哭著離婚,到最后兩個人卻是相視一笑。
或許沒有人會相信,兩個人這會在商量著明天離婚,卻最后來了一個雙十之約。
或許也沒有人相信,一個剛剛離婚的女人,這會答應了即將成為他前夫的男人,愿意做他一年的情人。
有些人的想法,還真是讓人琢磨不透,大千世界,無奇不有。
離婚離出來一個千古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