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小丙萬萬都沒有想到,一個對自己言聽計從的好朋友,好秘書,好員工最終會背叛自己。
更冤枉的是張小弋,那個錢有方,居然讓他在沈小丙和梅婷婷之間做出選擇,她當然要選擇自己的老婆了,他對梅婷婷從來都沒有動過歪腦筋,更不可能愛上她,因為,在他心里,沈小丙是無法替代的。
可梅婷婷死活都不愿嫁個那個富豪兼無賴錢有方。
沈小丙更是被梅婷婷告上法庭,說錢有方愛上自己,完全是沈小丙指使的,她要為捍衛自己的人格狀告沈小丙對她兩年來的利用和傷害,要沈小丙給她經濟和精神上的賠償。
對于沈小丙來說,經濟的補償她是接受的,可精神的補償就有點無稽之談了,她認為,作為他公司一員的梅婷婷為公司做事為她個人做事都是梅分內的事情,而且是她愿意的,如果當時梅婷婷不愿意,她也不會強迫她。
法庭上,沈小丙和梅婷婷都請了律師為自己辯護,她倆戴著深色的眼鏡、肉粉色的口罩和遮蓋了半個臉的款檐帽子,而從臉的輪廓上還可以看出她們有很高的像似度。無論是身材的高矮還是胖瘦,完全是一個模子里刻出來的。
法庭現場吸引了大批記者和一些無關的聽眾,大家對如此奇葩的一個案件都很感興趣。雙方律師圍繞“是否侵犯人權”等問題展開辯論。
甚至,梅婷婷多次受到錢有方的騷擾也歸罪于沈小丙,說她就是錢的幫兇。
當法官問到實質性的問題時,梅婷婷拒絕回答。因為這涉及到她的名譽問題,畢竟,她還是一個沒有出格的女孩。
“既然沒有受到猥褻,談何傷害?”沈小丙說。
“你眼中對猥褻的定義是什么?是我的當事人只有**才算嗎?”梅婷婷律師說。
“請詳細陳述每次你經歷的不恭敬待遇。”法官說。
“一次,老板(只沈小丙)讓我去錢酒店赴宴,我到了才知道,錢就邀請了我一個人。”
“你的老板事前知道沒邀請別人嗎?”
“我不知道。”
“這一次,錢對你做了什么?”
“他動手動腳,我以死相威脅才放我走了。”梅婷婷說著哭了起來。
“還有一次,”她繼續說道,“老板讓我去外地見一個老板,說是談生意,結果去了才知道,那個老板就是錢,我當時嚇壞了,因為那是在一個海洋的郵輪上,現場聚集了許多年輕人,他們穿著暴露,滿口黃話,臟話,抽煙、喝酒,還有人跳**,錢強迫我穿三點一線的泳衣,我當時罵了她臭流氓,被他的兄弟還打了一巴掌……”
梅婷婷泣不成聲,現場一片靜默。
她緩了緩,接著說道:“像類似的事情還有許多次。”
“你遭受的這一切,你的老板知道嗎?”
“我回來后都告訴她了,她說這些事情都很正常,讓我自己小心點就是了。”
“你知道這些事情違法,為什么不告發他們,為什么還一而再再而三去聽老板的調遣?”
老板說那就是我的工作,我的工資很高,我不想失去這份工作。”
“無論出于什么理由,說明每次都是你自愿去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