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不,正確解釋應該是措辭有誤。
丹尼爾更正說。
第一時間發現杜恩的并不是人,而是一條狗,名叫哈奇,是雜貨鋪老板的愛犬。
狗的鼻子向來要比人類靈敏的多,無論對氣味或是聲音,它都比人類強很多倍。
不過,如果只是依靠狗鼻子就想嗅到幾公里以外散發出來的血腥味,顯然是不可能的,盡管狗鼻子靈敏,但也絕對辦不到。
之所以雜貨鋪老板會經過倉庫,從而發現杜恩的殘肢,這并不是一個意外,而是一個被忽略的原因所在。
什么原因?
難道不是因為雜貨鋪老板散步,偶然走到這里,從而發現了死者殘肢?
當然不是。
莫斯解釋說:“雜貨鋪老板帶著愛犬散步這是事實。但散步所走路線卻不是有意。”
雜貨鋪老板散步之所以會走到離店鋪幾公里遠的倉庫,原因只是因為受到狗的引導。
它。
雜貨鋪老板的愛犬哈奇,嗅到了路邊散落的牛肉干,那是涂料店老板給與杜恩的食物。
什么牛肉干?
你的話我怎么一句也聽不明白?
你喉嚨里到底在賣什么藥?
丹尼爾有些不耐煩,瞪著莫斯。
從雜貨鋪回到這里,沿途我做過勘查。
路邊散落著許多牛肉干,幾乎每隔幾百米距離,就能發現掉落在地的它們。
就是這種牛肉干。
說著話,莫斯從口袋里拿出一個小袋子,將它交給丹尼爾。
里面的牛肉干,全部都是在路上撿回來的。
雖然量不大,但卻給了我最好的解釋。
拿著牛肉干,丹尼爾仔細查看幾眼,然而反問:“竟然這些牛肉干散落在路邊被雜貨鋪老板的愛犬發現,按常理來說應該會被全部吃掉才對,為什么還會留下它們讓你們發現?”
這我就不清楚了。
也許那條狗本身并不餓,所以沒有把它們全部吃光也說不定。莫斯笑了笑。
人也好,狗也罷,誰發現死者現在已經不重要,最重要的找出殺死死者的兇手。
他們沒有嫌疑,為什么你會這樣覺得?
難道僅僅只是依靠你三言兩語找他們問話,就能讓他們所有人說出實話?
顯然不可能,但我想身為偵探的你,應該不會這樣簡單和我解釋吧?丹尼爾口吻輕蔑,話不留情。
這是自然,如果只是簡單片面口供,就算瞞得過我莫斯,也絕對瞞不過你丹尼爾。
言歸正傳,首先說一說雜貨鋪老板吧。
雖然他是發現人,但卻從來沒有與死者杜恩有過接觸,我是指活著的杜恩。
第二個人和第三個人,分別是涂料店夫妻。
最先見到杜恩的人,是涂料店老板的妻子。
當時杜恩出現在涂料店門口的時候,目的只是想通過她為自己找到一個可以吃飯的餐館。
但很遺憾,杜恩并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因為在這附近五公里距離內,根本就不可能找到可以讓他吃飯的地方。
所以涂料店老板妻子明確告訴了他這一點。
杜恩沒有選擇離開,反之進到涂料店,似乎想“賴著不走。”
顯然,像他這種酒店老板,具備一定禮儀素養的人來說,做出無賴行為肯定是不符合他自己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