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他敢說!
“呵呵,其實只是開玩笑,第二種方案很簡單,簽約嗶哩嗶哩,由嗶哩嗶哩為其打造屬于她個人的路線,當然,如果她不喜歡,也可以拒絕,時間是沒有限制,合同的話,每年都會更新一次當年的待遇,任何收益什么的,十八歲之前,公司六,她四,十八歲之后,公司四,她六,如果她后來提升到了一線,又或者累計票房突破三十億,那么分成比例為一比九,不知道這個合同,你看怎么樣?”
聽完毛易的話,子楓媽媽愣住了。
“毛先生……”子楓媽媽不解地問道:“你說的第二個方案沒有時間限制是什么意思?”
“這個時間是持續到子楓二十歲,如果子楓二十歲之后,想要離開公司,公司也不會阻止,但在同樣的條件下,小子楓優先簽約公司,這樣你認為怎么樣?”
“簽十年?”子楓媽媽有些猶豫。
“十年其實并不長。”毛易理所當然地說道:“雖然子楓很認真的拍戲,雖然子楓也不缺戲拍,但說實話,她今年才十歲,我敢說除去嗶哩嗶哩之外,誰也不敢保證子楓將來會不會成名,上一個過氣的童星叫做劉星和夏雪。”毛易并不生氣,而是在闡述一個事實。
子楓媽媽陷入了沉默。
其實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為什么小子楓明明已經獲得了百花獎最佳新人,卻仍舊沒有簽約呢?
因為這個世上最不靠譜的投資,就是簽約童星了。
夏雪和劉星當年夠火吧?
可兩個人一直到現在,還沒有簽約公司。
甚至還有些過氣了。
他們簽約了么?
簽約了。
但他們簽的只是最多三年、五年的合約。
童星想要轉換成優秀的成年演員……
實在是太難了。
哪怕自家閨女現如今知名度不錯,但也就僅僅只是不錯而已。
未來如何,真的還未可知。
再說毛易給出的兩種簽約。
第一種是直接簡單粗暴的簽十年,十年之后,不管如何,她都要離開這個系列。
那么試問,十年之后,她紅了還好說,如果沒紅呢?
或者過氣了呢?
到時候離開了嗶哩嗶哩,再去其他家?
誰知道下一個公司會不會愿意這么捧她?
要知道這是特攝片,不是普通電視劇。
這種特攝片的受眾,永遠都是孩子。
既然是孩子的話,那將來子楓不就被坑了么?
第二種,直接沒有了簽約時間。
這一看,好像類似于霸王條款,但仔細想一想,這個條件真的很壞么?
不,這個條件可以說是目前為止,最好的合同了。
其實之前,也不是沒有公司前來簽約。
可給出的條件,不是三年,就是五年,要不就干脆就挪到了八年。
這樣一看,好像是要比嗶哩嗶哩給出的條件好。
但問題是……
這些公司既沒有給出每年有什么檔次的劇集,也沒有給出每年最少什么樣的投入,待遇更是三年之后,每年一提,而每次提升還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