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知道這世界金錢有多重要。”
“而且這些錢,并不是為了換回我和你之間的友情,是我們確實對不起你,對你做出的補償。”
“可以說沒有你,就沒有我們現在的這一切。”
“何梓明的選擇,確實是有辜負你的地方。”
“所以,對你的補償,是必須的。”
“我們能有現在,當初也是基于你的信任。”
“如果當時你嚴格公事公辦,和何梓明簽訂協議,那么何梓明想要轉頭倒向國家電視臺,也沒有那么容易。”
“當初你能信任我們,現在我們當然不能利用了你的信任,而當這件事情,從來就沒有發生過。”
“這些補償,難道不是對你應該的嗎?你也不要覺得自己無功不受祿,也不要以為,這是我用來交換我們之間感情的東西。”
“這其實是你應得的。”
“雖然沒有合同協議,但是你當初幫何梓明,沒有需要合同,那么我們現在補償你,當然也不需要合同。”
“你只要把我們現在所在做的事,當做是我們之間,在履行合同協議就好了。”
云敏的這一番話,雖然條理邏輯也許不是很嚴密,但是,卻也是說出了一部分的道理。
她是力勸柳婷把這些錢收下。
柳婷聽到云敏這么說,更是感覺到羞愧。
現在看來,何梓明當初的決定,無疑是正確的。
當初何梓明選擇國家電視臺,的確比選擇和她合作,得益更大。
如果何梓明現在還和她一起合作,知名度也許他是有了,但是獲利絕對沒有現在這么大。
而且后續呢?
和柳婷合作,也許他們之間的事情,只是一錘子買賣。
后面再有發展,何梓明并不會走得很順。
但是和國家電視臺合作之后,何梓明的本身這個品牌,就被做出來了。
也許目前何梓明這個名字,還不是金字招牌。
但是無疑比和柳婷合作的時候,要有份量的多。
打個比方,網紅哪怕做到頂級,在世人的眼中,還是差當紅的一線明星數個量級。
這是人們心中固定的一個成見。
而何梓明和柳婷的合作,就是如此。
柳婷的微博哪怕從此再紅,在人們的眼中,她還是一個網紅。
何梓明和她合作,他就也只是一個網絡導演,名氣能高到哪里去?
但是和國家電視臺合作,就不一樣了。
這可是一個國家電視臺都承認的導演,而且片子確實拍得有含金量。
這樣的人,誰敢小看?
變換了一下合作方,何梓明的自身品牌價值,就提升了不止一個維度。
而且國家電視臺對何梓明這部《舌尖上的華夏》利益的推廣,更不是柳婷她這個微博賬號可比的。
人家那種收益,起碼會是她的幾倍,甚至十幾倍。
無論從名,還是從利的方面說,何梓明的選擇,都是正確得不能再正確了。
她還有什么可說何梓明的?
而且人家甩開她,也不是說從此就背棄忘記了她,云敏還是記得她的幫助的。
而云敏能來,這事肯定和何梓明也曾事先有過商議。
不然這么大的一件事,云敏一個人就做決定,也不可能。
一個家庭要是這樣,那離解體也就不遠了。
一千多萬的事情,可絕對不是小事。任何人都不可能放任家庭的任一方,單方面做出這樣的決定。
這事必定是經過了家庭商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