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爾斯·巴貝奇,現在,是一個機器人。
也不能算是正統的機械人,大概跟那些機械兵一樣,是魔力與科學混合的產物。
查爾斯·巴貝奇,就是那些機械兵的首領,準確來說是樞紐所在,基本上只要把這位巴貝奇解決了,那些機械兵就不足為懼了。
這也是這位流浪漢出現在這里的原因。
哪怕有說過把這個【B】交給咕噠子他們處理,但還是想過來看看,免得局勢出現什么變化。
……
流浪漢的消息也不是憑空得來的,他也是跟莫德雷德他們一樣,突然出現在魔霧里的。
那時候李太初他們還沒來到這個特異點,他就已經遇到了那個穿白大褂的從者。
“你的劍看上去很兇狠的樣子呢,生前殺了不少人吧?”
流浪漢謙遜一笑,說道:“都是當屠夫的時候留下來的,在下只是區區一介assassin,稱不上什么兇名。”
雖然看起來像個流浪漢,但這位從者本身并不是個流浪漢,在他們那個時候,把像他這樣的人,稱為俠……突然武俠風濃了起來。
至于這身粗布麻衣,窮跟戰斗力高難道不能共存嗎?
哪怕屠夫不算窮人,但他也不可能穿著綾羅綢緞去殺豬宰羊吧?
白大褂從者溫和一笑,說道:“這位朋友,同樣身為從者,在這個魔霧籠罩的特異點,我們應該學會互幫互助才對。剛好,我比你早來一段時間,也認識了幾位從者朋友。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跟我們一起?”
互幫互助?流浪漢表示沒興趣。
想當初他刺殺那個大人物的時候也是自己一個人去的,身邊眾多護衛怎么了?還不是一劍的事兒?
不過,說到結交好友,流浪漢還是挺樂意的。
他生前是個任俠,啥都不喜歡,死的時候還是個單身狗,唯一感興趣的就是結交好友。
說到這里,流浪漢又回想起了自己成為英靈的愿望。
不就是希望結交更多朋友嗎?
人類史上的各路英雄豪杰,甚至還有神明,能和這些人把酒言歡,光是想想,流浪漢就感覺自己身上熱血沸騰。
“好!既然這位……”
流浪漢想稱兄道弟,但又不知道白大褂叫什么,不由得愣了一下。
白大褂知道流浪漢接下來想說什么,自我介紹道:“馮·霍恩海姆·帕拉塞爾蘇斯,這是我的名字。”
名字一大串,流浪漢還是選擇了一個他比較熟悉的稱呼,也自我介紹道:“馮兄,在下聶政,幸會!”
……
這就是白大褂與流浪漢相遇的故事,暫且就到這里。
也許真的是緣分天注定,李太初帶著艾蕾也來到了巴貝奇的府邸前。
這里跟別的地方不一樣,光是把守著的混沌機械兵就有好幾個。
這些家伙的鐵皮可比一般的機械兵難切多了。
李太初數了數,把守的混沌機械兵一共有八個,自己和艾蕾一人至少要對付四個。
想要快速決勝很難,但拖一拖,尋找機會解決他們還是很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