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皮里有三種文字,一種是天炎部落的文字,一種是上古文明的文字,最后一種則是云不留自己最熟悉的漢字。
他怕忘記那些文字的意思,是以自己制作了一塊獸皮詞典。
獸皮是大老提供的,經過草藥浸泡處理之后,柔韌度極佳,厚度也是剛好合適,面積有一平米左右的大小。
為此,云不留去找了種汁液可以用來當墨汁,但卻很難被水洗掉的草,然后用柔軟的獸毛制作出一支毛筆。
身為華夏人,毛筆字云不留自然是會寫的。只是寫出來的字,沒有太多藝術價值罷了。
但是,云不留的這種手段,在其他人看來,卻是被驚為天人。
在他們天炎部落,巫們用什么寫字?
用的是木炭,又或者獸骨削成尖刺,在木片上刮刻。
像云不留這樣,用獸毛來寫字,完全是頭一遭。
獸毛那么軟,怎么寫字?
云不留就寫的來,炎角試了下,結果筆桿直接被他給捏斷了。
這就有些尷尬了,然后說了句,“我說你在部落里時,為何不將這個辦法說出來呢?原來用獸毛寫字這么難啊!”
寫毛筆字,難嗎?
肯定是難的,但只要習慣了之后,也就不覺得有什么了。
云不留輕咳了下,道:“在你們部落,巫們都用獸骨刀刻字,或用炭筆寫字,我覺得炭筆也挺好,就沒多此一舉。正如你所說的,毛筆寫字確實很難,需要長時間鍛煉,否則根本用不來。”
在將那張獸皮詞典完成之后,云不留才舒了口氣,將獸皮做的毛筆遞給炎角,“幫我把這只毛筆送給大巫,并替我謝謝你的好意。草墨汁你也知道,怎么用你也懂,就不需要我多說了。”
炎角點了點頭,接過毛筆,沉默了下,道:“想好了?”
“……”云不留愣了下,笑著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從離開你們部落的那天開始,我就已經想好了。”
炎角再次點頭,一只大手按著他的肩膀,道:“如果真的找不到,那就回來,我天炎部落的大門,永遠為你敞開著!”
云不留微笑道:“你應該祝福我早日找到我的故鄉才對!”
雖然是謊言,但云不留卻說的跟真的似的。其實,他已經打定主意,重新回到那座大湖邊上,先在那里混上幾年再說了。
他想先靜下來,在那里研究一下那些殘缺的上古修行法,看能不能從中領悟出一些東西來。
離開天炎部落的時候,大巫就給他準備了一些上古修行法。
只不過,這些上古修行法,全都是殘缺不全的。不是大巫吝嗇不給全的,而是因為他們得到的時候就已經是殘缺不全的了。
否則的話,他們也不需要通過這些殘缺的修行法,去開創適合部落獵手們修行的拳法了。
他甚至想過,將來如果實在是太無聊了,那就再次出山,來這些部落逛逛,串串門也好!
這一次,是他自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謊言張口就來,他不得不替這些謊言埋單,暫時離開一下。
等過幾年,他就可以再次光明正大地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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