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居中指揮,勢要打好這場戰役。
這樣安排下來,各自是長槍短炮全部出動。直見那高炮筒照相機“咔咔咔”的響個不聽,每一個到法院門口將要進去出庭的人,都被一堆話筒堵在嘴邊,一副要是來人不說上兩句,那便叫他有來無回。
其兇悍的模樣,嚇得來人是扔下幾句相關的話句后,連忙逃命般的往里跑去。
九點整,人員入場完畢,清理掉閑雜人等,重申完會場紀律問題后
開堂帶人犯上場。
(當然這是古代的過堂會審,現在20世紀不用這套玩意。)
場面的實際情況便是,雙方在屬于自己的位置上做好后,陪審團,副審員,旁聽觀眾,主法官,.........等都在位置坐下后,由主法官敲擊定音錘后,這庭便算是正式開始
先是驗明正身,核實對方身份,看有沒有其他擁有不軌之心的人混入進來。看見沒有后,說道:“肅靜,于2004年8月16日,關于馳鼎狀告新光傳媒,大眾傳媒........飛魚傳媒等公司蓄意挑撥民眾情緒,促使413打砸事件的發生,期間造成原告馳鼎集團名譽受損,..........一案現在正式開庭。”
接下來便由原告馳鼎集團代理律師針對當時的狀告書,進行宣讀:“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你們好,我是馳鼎集團的代理律師xxx,現在由我來宣讀我當事人馳鼎集團的狀告書......”接著代理律師便開始把狀告書在庭上宣讀了出來。
這段時間眾說紛紜,大家心中便好奇起一件事情,就是馳鼎到底是怎么告得傳媒公司?這個時候看見代理律師開始宣讀狀告書,大家都安靜得豎起耳朵聽著。
.............
聽完律師宣讀完后,原在座不知情的人,都在腦中不約而同的閃現出了一句“原來如此!”
原來一直想不明白雙方腦漿都快打出來都還不想停手是涂什么?現在聽完這份狀告書后,他們是恍然大悟,原來如此,一句話便能概括出來:“為了錢唄!”
馳鼎光是狀告其媒體公司讓其賠償的名譽損失,其中包括個人名譽損失,公司名譽損失,集團名譽損失;形象損失,其中也包括個人形象損失,公司形象損失,集團形象損失;公知力損失,也是分為個人,公司,集團;直接財產損失,間接財產損失......等等。
光其項目,代理律師都敘述了十幾分鐘才敘述完畢,聽著在座不知情的人是頭皮發麻,全身直起雞皮疙瘩。
光是每項目錄下面跟隨著幾百萬,幾千萬,到財產損失的時候便直接是幾千萬的往上加,再說到間接財產損失的時候,更加狠,起步價便是用億來做單位。
每項報完,最后合計,不多不少6億人民幣。
當然這里面肯定是有水分的,先報個高價,給他們留夠討價還價的空間。免得到時候顯得馳鼎小家子氣。當然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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