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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普通吃瓜群眾都是這樣的待遇,可想而知雙方律師的遭遇會是如何凄慘。
從出門開始便被記者攔住,他們是恨不得把這群律師早上穿的內褲是什么顏色都要問出來,只能說是各種腦洞大開的問題是一問接著一問,一副勢要問得他們懷疑人生為止。
至于那些記者為什么會問內褲穿的是什么顏色,早上吃的是什么菜品等等的問題,要是遇見一個中老年人,他絕對會告訴你想要知道的答案。
紅色內褲一身走,辟邪聚運克對手;飯前拜拜財神爺,出門鴻運當蓋頭。
對于這些他們這些中老年人是張口便來,指教你怎么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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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慘烈廝殺的人是好不容易混入庭內。九點整,眾人坐畢,主法官敲擊定音錘后,還是老規矩先是強調會場紀律問題,凡是有高聲喧嘩,當庭撒潑打滾者,無理取鬧之類行徑的,一律拖出去喂狗(驅趕出會場)。
看見眾人無意見后,接著便是驗明正身,核實對方身份,看有沒有其他擁有不軌之心的人混入進來。看見沒有后,說道:“肅靜,關于馳鼎狀告新光傳媒,大眾傳媒........飛魚傳媒等公司蓄意挑撥民眾情緒,促使413打砸事件的發生,期間造成原告馳鼎集團名譽受損,..........一案現在正式開庭。”
“...........現在我宣布,經審查表明,被告新光傳媒,大眾傳媒........飛魚傳媒等公司蓄意挑撥民眾情緒,促使413打砸事件的發生,期間造成原告馳鼎集團名譽受損,經濟受損等罪名成立。本院認為被告方在此次事件中對于原告方造成的.............依據民法第XXXX條,商業法第XXXX條........等相關規定,先判決如下:
第一、被告賠償原告資金XXXX元人民幣。第二..........第三...........第四、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方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上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xxx審判員xxx
時間:2004年八月二十五日。
(PS:在此說明下為什么有這么多省略號,最近實在是風口浪尖,小河蟹大神在河道橫行。但是直接把這段省略掉,小魚我又感覺劇情不是很完美,思來想去便決定留下來,如有影響閱讀,敬請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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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主法官宣讀完判決書后,整個會場便形成了兩種不同的場景,原告方相關的人,每個人臉上都因為這封判決書的宣讀完,而露出了喜悅的表情。
律師在這個時候也是同時舒上了一個大氣,感覺自己這段時間的忍辱負重沒有白費,現在終于是勝利了。
因為這種來的實在不容易,現在他們才倍感珍惜。
當然與之對立的被告方相關人員現在卻是一副死了爹娘的哭喪臉,尤其是相關的傳媒公司老總。在聽見這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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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書后,整個人是癱坐在了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