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自己的插畫,同時登上了五本國內外新銳雜志的封面時,楚歌跳起來吻了譚默的臉。
她沒想到,譚默竟然將她送給他的習作都寄去了雜志社,能發表出來,就證明自己的繪畫實力已經得到了極大的認可。
更大的驚喜是,媽媽在看過這些期刊封面之后,也同意讓她報考美院。
她第一次意識到原來所謂夢想并非遙不可及,有些事情,念念不忘,必有回響。
這幾年,除了繪畫,能令楚歌念念不忘的只有一個人——譚默。
她說不清譚默給她一種什么樣的感覺,亦正亦邪,亦師亦友,亦兄亦父。
她是家里的獨女,她的父親遠在大洋彼岸,這個角色似乎一直是缺失的。
她的爸爸更像是一個符號,毫無疑問他們都愛對方,可是愛并不意味著喜歡、了解和溝通。
有時候愛甚至成了不喜歡、不了解、不溝通的盾牌。
也許他真的是太忙了。
而譚默,他離她那么近,他們彼此喜歡、彼此了解,也彼此心靈相通。
他是那么鮮活有趣,生起氣來吹胡子瞪眼,得意的時候又那么臭屁,可是每到關鍵時刻,他又是那么胸有成竹,舉重若輕。
他的呵護和引導,讓楚歌聽到自己內心的聲音,讓她發現了一個全新的自己,她超喜歡現在的自己,也深深愛上了譚默。
“我愛你,
不光因為你的樣子,
還因為,
和你在一起時,
我的樣子。
我愛你,
不光因為你為我而做的事,
還因為有了你,
我才能做成的事。
我愛你,
因為你能喚出,
我最真的那部分。
我愛你,
因為你穿越我心靈的曠野,
如同陽光穿透水晶般容易,
我的傻氣,
我的弱點,
在你的目光里幾乎不存在。
而我心里最美麗的地方,卻被你的光芒照得通亮,
別人都不曾費心走那么遠,
別人都覺得尋找太麻煩,
所以沒人發現過我的美麗,
所以沒人到過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