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爍的父親在外頭等,一直和警察“敬禮”道歉。
他手里挎著包,一個生意人,“我一定接受批評!對不起!對不起!”
小爍出來了。
他們離開派出所,回到家。
小爍低著頭,回房寫作業。
妻子在大廳哭:“怎么辦啊,兒子是不是撞車殺人了,他會不會有事,會不會抓去坐牢啊?”
“沒事!沒事!”丈夫對妻子說。
“什么沒事!兒子發生這么大事,你還這種態度,你怎么做父親的,你不是很多生意朋友嗎,去找律師啊!請最好的!”
“真的沒事。”丈夫湊到妻子耳邊輕聲說:“兒子雖然犯了錯,不過……”
丈夫將聲音壓到很低,“不過兒子還不到14歲,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真的?”
妻子的眼淚止住,抬頭望向丈夫,嘴角微微抽動了一下。
……
又是一個凌晨的兩點鐘,還是鮑余值班,他正在準備寫楊美娜案件的事故認定。
這是一宗意外是肯定的。
至于責任方面——
小爍未滿14周歲,不需要承擔責任,對小爍的父母提出警告。
而美樂共享汽車方面,需要承擔少部分的責任。
至于這起事故的最大責任方,還是屬于楊美娜,她站在了不應該屬于她站的馬路之上。
“我想死對于楊美娜來說,也算是種解脫吧。”鮑余嘴里說著,并沒有打下這幾個字。
“可是,為什么會有那份意外保險呢?”祝君富問。
“這倒是個問題。”
鮑余思索,確實,一個即將因為胃癌而死之人,居然會去買一份高額保單的意外保險。
這在邏輯上是說不通的。
除非楊美娜本身,就有想死的成分。
“你仔細回憶回憶,在案發當時,楊美娜是獨自一人坐車到三重口的,而后從人行道走到馬路上的,她來到了馬路之中。”
“難道她當時是想隨便找一輛車,來結束她的生命?”
“如果是這樣,那就不是意外。”
祝君富說,“那么在判定上,她有自殺成分,且案發現場屬于自殺現場,無論是不是共享汽車害了她,她都有自殺嫌疑。在責任認定上對于保險、對于美樂公司又有不同了。”
“點份水煮魚怎么樣?”鮑余突然一問。
“辣一點,加豆芽。”
在這一年的相處中,二人逐漸形成了默契。
看來今晚又是一場持久戰了,需要吃點東西出出汗,趕走睡意。
吃完之后,他們開始重復看著案發當時的監控視頻。
將意外之前的片段看了幾十次,突然之間,祝君富叫了一聲:“停!”
鮑余一愣,將畫面定格。
而后,他們發現了一個相當詭異之處。
此時的畫面是這樣的:
在意外發生前的一秒,楊美娜站在馬路中間。
在一棵倒在地上的樹干上,站著門衛陳奇,陳奇從姿勢上看是踮著腳的。
在離樹不遠處是余阿婆,她正在燒紙,余阿婆此時也是站起身的,他們的目光都注視著楊美娜。
為了證明這兩人在案發時,都一直看著楊美娜,鮑余和祝君富又細致研究。
他們為此打印出了案發前三分鐘,到案發前一秒之內的多張照片。
根據二人頭部的位置,視角方向,劃線比較,證實這二人確實真真切切地一直都在看著楊美娜。
“這就很不對勁了!”祝君富說。
在案發時,這兩個人應該各有事做才是。
陳奇忙著打電話,余阿婆忙著燒紙,可是他們卻不約而同地把注意力,放在了楊美娜的身上。
“而且我在和他們兩個做筆錄的時候,就感覺到了有什么不對勁,因為他們對于楊美娜的死亡過程太過關注,且描述得太過清晰了。”祝君富解釋說。
正常一個路人,對于如此突發的事情,他們都應該蒙了才是。
可為什么他們都會清清楚楚地,看仔細了整個案發的現場?
在接下來幾日的調查中,通過調取楊美娜的電話記錄發現,楊美娜和余阿婆是有通電話的。
這兩個人是認識的,于是他們找到了余阿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