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余相信,靈月桂所說的都是真話。
“其實說起來,樊剛家的別墅有三層,光房間就有四五個,在哪個房間的背后藏著兇手,都是有可能的!”
“這個可能真沒有。”
鮑余無奈,“我們調取了案發前所有的監控都看了,所有的證據都表明,進入這棟別墅的只有你和樊剛。”
“而出來的人,只有你。你是唯一在案發現場的重要嫌疑人。”
鮑余點名了“重要”二字。
靈月桂朝后一癱,心慌了起來。
她當過協警,她意識到自己的口供只是“一面之詞”,缺乏有力證據——能證明在她離開時,樊剛還活著的證據。
她小聲問:“鮑余哥,我現在是不是走不了?”
鮑余點點頭,“對,暫時你要在拘留所里待著,不過你放心,我們一定會幫你查出真相的。”
從審訊室出來。
祝君富一把將鮑余拉到樓道邊,“怎么樣?”他焦急地問。
“什么怎么樣?”
“她和那個樊剛是什么關系?”
“祝君富!你有病吧!”
鮑余說,“你現在關心的。應該是怎么救靈月桂出來才是。情況對她很不樂觀。”
鮑余強調,“如果靈月桂不是兇手,那這個別墅,就變成了一個密室!兇手是怎么進入密室殺人的?!”
他將錄音筆遞給祝君富,“你好好聽聽,冷靜下來。”
……
……
兩日之后。
尸檢的結果出來,證實死者為樊剛。
男,35歲,星辰歌舞團團長。
死亡原因不確定,身體無明顯傷痕,判斷為突發性死亡。
有一個細節——
樊剛應該是在浴室洗澡時被害的,因為從尸檢上判斷,他全身上下是**的,沒穿衣服。
在樊剛死后,兇手將他的尸體放置在床上,然后倒滿酒精,點火燒尸。
而法證部那邊,沒有在現場提取到有利的證據。
大部分的證據,在消防員闖入救火時,都被嚴重破壞了。
……
……
鄭慧站在建華小區門口,一身高級牌子的棕色風衣。
雖然過了33歲的年紀,但其氣質中有一種超凡脫俗感。
鄭慧將手放在風衣的口袋里,眼睛望著前方。
沒多久,藍色的瑪莎拉蒂轎車,停在了她的面前。
鮑余從車上走下來,撓了撓頭,“不好意思,這車開得不太習慣,所以來晚了。”
這輛瑪莎拉蒂是樊剛的。
之前被靈月桂開走了,現在由鮑余來歸還。
“沒關系。”鄭慧笑了一下。
鮑余將車鑰匙交給鄭慧,看了眼面前的建華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