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隊,不是我要你,是這個兇手太狡猾了。你看一下這個,這是藍月的遺囑。”
“昨天晚上那顆耳釘還在,當時兇手就藏在房間里,可惜被我追丟了。”
辛賞將書房里的遺囑,拿給許志安看。
想到和兇手,就那么擦肩而過,最后還讓他把最重要的證據毀掉,辛賞很是懊惱。
“死后將全部財產遺贈與穆云里,嚯,這數可不小。你懷疑是這個人干的?但也不能根據這個,就說人家把自己的情人殺了啊。”
“藍月失蹤三天了,他卻一點也不急,也不報警,還是長期分居的丈夫來報警的,這可不正常。”
“行吧,畢竟是人家丈夫報案了,先把這個穆云里叫到局里問問。”
看辛賞如此堅持,許志安也只好給個臺階下。
……
……
“姓名。”
“穆云里。”
“職業。”
“音樂教師。”
“和藍月的關系。”
“朋友。”
“什么樣的朋友啊?”
“普通朋友,我業余在劇團唱歌劇,她是我的觀眾。”
“普通朋友?觀眾?我怎么沒有這種普通朋友,把這么一大筆的遺產留給我啊。”
“我說的都是實話,信不信由你,她的遺產,我也不會要,我早就告訴過她。”
“還挺高風亮節,你知道她有丈夫和孩子嗎?”
“知道,她說近期會離婚。”
“根據我們得到的消息,你們關系很是密切,怎么她失蹤三天了,你卻一點反應沒有?老實交代,是不是你為了繼承財產,謀殺了自己的情人?”
“失蹤?謀殺?我不知道你們在說什么,幾天前,我們曾經吵了一架,從那以后,我們就沒有再聯絡,我想,她大概是去度假散心了。”
“你們為什么吵架?”
“她得了乳腺癌,晚期,求我在她死前與她結婚,等她死后,就會把所有的遺產留給我。”
“我不同意,勸她拿錢治病,畢竟現在乳腺癌是可以治愈的。但是她不愿意割掉,不肯用不完美的身體來面對我,只想殘生與我度過。”
“我拒絕了,我不愛她,她也知道,我們頂多算是知己,絕不是情人。因此她說我絕情,爭吵之后,便沒再聯系。”
“這么久沒聯絡,你不覺得奇怪嗎?”
“覺得,但是她三天前晚上,發過一條去機場的朋友圈,后來就聯系不上了,我昨天去她家里找她,發現她還沒回來。”
“昨天晚上?”
“不是,是昨天中午。”
“那你昨天晚上在哪里?”
“在劇院,有演出。”
“藍月現在處于失蹤狀態,公司和家里,都沒人知道她的去處,手機也關機,你如果知道她的消息,盡快跟我們聯系。”
辛賞看著穆云里從審訊室出來,終于知道,筱歌所說的“夢中情人”是什么樣子。
心里竟然真的生了嫉妒之心。
而且隱約覺得,這張臉,他在哪兒見過,但是想了很久,也沒有想起來。
不過他可以確定,他不是昨天晚上那個人影。
雖然只有匆匆一瞥,但是那個人影,絕對沒有這樣修長的身材。
……
……
事情一下子進入了僵局。
除了得知那封遺囑,由于沒有本人的親筆簽名,并且在公證處公證的流程還沒有走完。
所以沒有法律效力之外,幾乎沒有任何的消息。
而這一結果,更加讓穆云里的嫌疑減輕了,一切似乎都變成了筱歌和辛賞的一場幻想。
只有筱歌堅信,藍月是真的遇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