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辦過一次手續,再次辦理當然輕車熟路。
但是不一樣了,辦事的還是那些人,來辦事的還是黃道舟,對方的態度截然不同。
人生就是如此,當你有了一定的地位和人脈,別人做起來千難萬難的事,在你手中就變成了不值一提。
手續還是簽賣房協議四鄰見證,兩家戶口所在地居委會蓋章證明。
不怕以后出現麻煩,如此手續拿到法庭上對方肯定會輸掉官司承擔訴訟費,偷雞不成,蝕把米。
黃道舟聽從黃瀚的建議,已經開始跟房管所洽談,出價一千二百塊錢一年承租“南城當鋪”舊址。
這個出價相當于是房管所把房子租給文化館收到的租金的四五倍,況且黃道舟還表態修舊如舊,讓“南城當鋪”舊貌換新顏。
有蕭薔媽媽這個領導幫著說話,又因為文化館剛剛得到了縣里分配的辦公地點,這事兒基本上敲定,只不過因為合同條款暫時沒有談攏。
黃道舟出了高價那是有前提的,要求簽二十年的合同,每年租金不變,以一年租金作為押金,如果承租方違約,一年租金充公。
這個時期沒有人能夠預知以后的二十年房價一直再漲,租金也是一路飆升。
黃瀚給黃道舟出主意,以一千二百塊錢一年的特高價租房子,也就是第一年、第二年吃點虧,以后肯定賺大發了。
黃道舟眼界開闊了,跟著黃瀚進入“南城當鋪”看了幾次,聽了黃瀚的描述后,腦海里已經浮現出一家古色古香飯店的輪廓。
他認為這么好的地段,再擁有怎么有特色的房子,“事竟成飯店”搬過來經營,效益恐怕翻一番都不止,他當然舍得一千二百塊錢一年的租金。
黃道舟知道“事竟成飯店”滿打滿算做了半年生意,凈利潤一萬二千多,應該是個妥妥的萬元戶,承擔一千二百塊錢租金不算啥。
張芳芬、黃道舟有錢了,總覺著不能露富,害怕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明明一個月利潤已經超過兩千塊,張芳芬黃道舟只承認一個月能夠賺二百多。
萬元戶僅僅是表面上的,張芳芬手里的存款也就是三千多塊,那是因為黃瀚不許存錢,盡可能壓貨。
張芳芬和黃道舟認為兒子的建議有道理,也覺著不少東西都在漲價。
家里把錢用在壓貨,而且是壓在能夠長期保存的好酒上還是錢,肯定虧不了。
到年底算算賬,家里一共還了接近兩千塊錢的借款,又付清了再次買房子的兩千多塊。
張芳芬買了一輛二六型“鳳凰牌”自行車花了一百八十塊左右,聽黃瀚的勸進了一百五十打洋河敦煌大曲花了兩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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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為了國家在家睡大覺的書友們致敬!咱幫不上忙只能做到不給國家添亂!多看中央電視臺的新聞發布少打聽小道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