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小毛病,換了兩個小零件就運轉正常。
他不肯收錢,弄得張芳芬過意不去,買了幾斤水果送去他家,他還是不肯要,口口聲聲老鄰居,幫這點小忙是應該的。
如今家里將要有不少縫紉機,也確實需要人維護,能夠讓好人多掙點錢當然要盡力而為。
宋春華點頭道:“嗯!這辦法好,我明天就可以找他談談,他肯定同意。
我已經起草了協議,你們看看還有什么要補充的,國棟,這方面你有經驗,幫我把把關。”
錢國棟道:“買賣合同我起草得不少,開辦服務公司的合同還就真是頭一回,恐怕把不了關。”
“沒關系,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幫著看看吧!”
當下還沒到五花八門的皮包公司層出不窮的年月。
國企、大單位還沒有大張旗鼓開辦服務公司安置職工子弟呢!滿大街都是大小經理的風氣還沒有形成。
除了黃瀚這個穿越者,其余人都沒有開辦皮包公司的經驗,都是摸著石頭過河。
宋春華起草的協議很不規范,大概的幾條是這樣的。
三水鎮“黃陳居委會”為了解決大齡女知青就業牽頭創辦鎮辦集體單位“自強服務公司”。
該公司承包給有經營能力且有成功經驗的“事竟成飯店”個體經營者張芳芬自主經營。
“自強服務公司”自負盈虧,經營項目為餐飲,服裝箱包加工、批發、零售,副食品、糖煙酒、小五金、家電批發、零售。
承包期十二年,起步階段三水鎮不提供辦公地點和資金。
一年內,承包人張芳芬必須接收、安排不低于三十個回城待業的女知識青年工作。
承包人必須按時以不低于三水縣規定的工資標準,給進入“自強服務公司”工作,并且擁有集體編制的回城女知青發工資、繳納醫療費、退休金統籌。
從第二年也就是一九八三年開始,具體日期以合同生效日為準且順延兩年整。
“自強服務公司”每年上交三水鎮管理費兩千元,五年后即一九八六年開始,每年上交管理費三千元直至合同期滿。
這協議約等于三水縣除了給一塊集體的牌子,什么都不給,張芳芬要為三水鎮解決最少三十個工作崗位。
以后每年還得繳納兩三千塊錢管理費!
吃虧嗎?不可能!
披上集體的外衣,就可以自己開出介紹信批物資。
“東方紅布廠”坐落在三水鎮的地皮上,哪能拒絕給三水鎮下屬的“自強服務公司”提供布料,價格當然是計劃內的。
僅僅這一條就超過給出的管理費價值。
況且黃瀚壓根兒沒想過讓三水縣白占好處不付出,說不定哪天就會拉三水鎮去銀行擔保弄貸款。
還會以三水鎮的名義批地皮建造服裝廠,私人要辦這樣的事,恐怕比較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