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倆介紹給姨媽、姨夫時,這兩個大學生驚訝無比。
“你的同學,也是你的保鏢,我們怎么聽不懂啊?”
“嘻嘻!姨媽,我們還是一個玩樂器的組合!”
“哦!你們是一起彈吉他的。”姨夫郭向陽畢竟是廣州人,應該是見識過街頭彈吉他裝逼的小青年。
“你們已經來了兩三天?干嘛不早點來家里,住招待所多浪費錢啊?”
“我們是跟著出公差的大人來玩的,住招待所能夠報銷。”
“是這樣啊!那得請人家來家里吃頓飯啊!”
“不用不用,他們要忙工作,早出晚歸,我都不怎么見得著。”
……
張淑芬特意請了兩天假帶著跟黃瀚同齡的獨生女,陪黃瀚五人看廣州的風景。
黃瀚看著跟姨媽的女兒郭蘭手牽手的黃顰總是想笑。
那是一個很戲劇性的故事,張芳芬和張慧芬本來都是有一兒一女,經濟條件糟糕,干嘛還要再生一胎?
問題就出在廣州姨媽這里,張淑芬兩口子不知道是誰的原因,沒有孩子,因此張淑芬的媽媽得知張慧芬、張芳芬懷孕后,恨不能求她們生下來,她的目的就是不問男女,過繼給她的女兒。
后來不知是什么原因,或許是張芳芬和張慧芬生下了孩子后舍不得送人,又或許是張淑芬認為這樣做不太好相處,反正這事兒沒成。
因此原本軌跡,黃馨和黃瀚一直認為小丫頭真是多余的,根本不應該來到這世上。
張慧芬更加過分,她跟張芳芬不一樣,有些拎不清,陶元明約等于是個酸儒,活得很自我,也不會教育子女。
陶俊、陶敏姐姐聯合起來欺負最小的,父母不僅僅不說公道話,還當著三個孩子承認,當初就沒打算要小丫頭,是因為說好了給廣州姨媽抱去養才生她下來。
連父母都這樣說,小孩子該有多受傷,因此陶穎小時候性格很是叛逆,直到二三十歲才有所改觀。
應該是由于發生了黃瀚不知道的變故,張淑芬抱養張芳芬和張慧芬的孩子沒有成功,張淑芬的媽媽不知道從哪里給女兒抱回一個小丫頭。
本來張淑芬死活不同意抱養一個孩子,為此不知道哭過多少回。
但是被媽媽硬塞給她一個孩子后,只不過養了半年就有了感情,視如己出,給養女起了名字叫郭蘭,上了戶口。
張淑芬的媽媽也只有張淑芬這么一個女兒,倫理上講張淑芬養女郭蘭和張淑芬沒有血緣關系,其實是個外人。
張淑芬那個為她操碎心的媽媽又有了餿主意,她看上了大頭大腦跟郭蘭同歲的黃瀚,想著兩個孩子結娃娃親,這不就多多少少有了點血緣。
為此有個小媳婦在廣州的黃瀚被黃馨和陶俊、陶敏幾個笑話了許多年。
其實這完全是張淑芬的媽媽一廂情愿,她作古后根本沒人提這件事。
歸根結底還是因為地位懸殊太大,人家郭蘭法理上就是張淑芬夫婦的獨生女,是擁有廣州戶口、大專學歷擁有干部編制的研究所職工。
這種條件肯下嫁三水縣的一個普通工人?還是個高中只讀了兩個月,家里窮得叮當響的貨。
十二歲的郭蘭也是今年升五年級,正在放暑假,忽然間有了姐姐、妹妹和哥哥,讓這個沒有兄弟姐妹的獨生女樂不可支。